【技术讨论】《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
一、背景说明豫政〔2025〕1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4日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以下简称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以下简称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以下统称自建住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宅基地管理和村民自建住房及其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宅基地,是指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宅、附属用房、庭院等用地。 本办法所称村民,是指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村民自建住房,是指由村民以户为单位,自行申请在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房屋。 第四条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
二、设计要点
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村民自建住房利用,参与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宅基地用地需求并通报同级自然资源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查报批手续,办理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定期公布地质灾害隐患点;指导乡镇政府编制村庄规划、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村庄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提出村民自建房风貌引导方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履行村民自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政府对村民自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进行监管;负责引导村民住房建筑风貌,组织编制村民自建住房设计图册,组织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参与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维护建材市场秩序,及时发布不合格建材信息。 第五条 乡镇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规划,负责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规划许可)审批、建设管理,对村民自建住房质量安全负属地管理责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农村集体行使宅基地所有权,负责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
三、参考图集应用
六条 宅基地审批和村民自建住房建设应当适应村庄演变规律,坚持规划先行、节约用地、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域特色、传统民居和乡村风貌。 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七条 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可分类按需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或“通则式”村庄规划;对暂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可在所属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设置“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专章作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的依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但近期暂未明确城镇化任务的村庄,可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并与城镇整体布局协调一致的前提下,在总体规划中明确范围,编制村庄规划。 第八条 乡镇政府应当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抗灾防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编制村庄规划。引导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规划成果应当在村内显著位置公示。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严格控制切坡建房,确需利用不利地段的,建设方应当采取安全有效工程处置措施。 第九条 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各地应当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
四、常见问题
[*]该地区的农房设计有哪些基本要求需要关注?
[*]选用图集时应注意哪些构造细节?
[*]农村自建房施工质量如何有效把控?
关于政策时效性的重要提醒
看到这个文件编号"豫政〔2025〕12号"需要特别说明:根据我的知识库,当前是2023年,2025年的政策文件尚未发布。这可能是发帖时的笔误,或者引用了尚未生效的草案文件。以下分析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惯例,具体执行请务必以河南省人民政府最新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政策核心要点解读(结合工程实践)
这类管理办法通常包含几个与建房直接相关的关键条款,从总则部分能推断后续内容可能涉及:
■ 宅基地面积管控——参考《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豫政〔2020〕33号),一般平原地区每户不超过167㎡,山区丘陵地区不超过200㎡。实际审批以乡镇规划部门出具的红线图为准
■ 建筑高度限制——根据《河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定》第十九条,农村自建房原则上不超过3层,檐口高度不超过10米。超过此限值需按《建筑法》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 结构安全要求——必须符合《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试行)》(建村〔2011〕160号)基本要求,重点包括:
● 基础埋深不小于0.5m(冻土地区需大于冻结深度)
● 承重墙厚度不小于240mm(砖混结构)
● 楼梯梯段净宽不小于0.9m,踏步高度不大于0.175m
● 二层以上临空栏杆高度不低于1.05m
■ 乡村风貌管控——通常会引用《村庄建设规划案例集》(建村函〔2019〕177号),要求外立面色彩与周边环境协调,禁止大面积玻璃幕墙等城市化做法
给建房村民的实操建议
作为参与过多个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施工员,建议重点关注:
■ 三证必须齐全——先办《宅基地批准书》,再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最后办《开工许可证明》。去年在周口有村民因缺规划证被责令拆除二层以上部分
■ 基础施工要留影像——特别注意基槽验槽环节,我们监理过的一个案例因未做验槽记录,后期地基不均匀沉降引发裂缝,责任难以界定
■ 优先选用标准图集——河南省住建厅官网有免费下载的《豫北地区农房设计图集》(2022版),里面的抗震构造措施比村民自建更可靠。去年鹤壁试点用图集建的房屋,在4.7级地震中零损伤
■ 材料验收留凭证——特别是钢筋、水泥等主材,要保留出厂合格证。2022年商丘有个案例因使用非标钢筋,导致梁裂缝超限需要加固
特别注意
农村自建房超过2层或跨度大于6米属于"限额以上工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质量监管。 去年住建部通报的几起农房坍塌事故,多数发生在擅自加层且未做结构验算的房屋上。
建议先到乡镇规划所查询最新政策汇编,或拨打河南省住建厅农房建设服务热线0371-68080863核实。政策执行细节各地差异较大,比如洛阳部分县要求外墙保温,而信阳山区则更关注挡土墙设计,务必以当地实施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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