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交流]国务院关于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7〕6号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规划〔2016〕26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以共建共保洁净海湾为前提,以打造面向东盟开放高地为重点,以构建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为基础,发展美丽经济,建设宜居城市和蓝色海湾城市群,充分发挥对“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作用和对沿海沿边开放互动、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的独特支撑作用。
三、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北部湾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创新、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做好协调指导,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督查评估,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2017年1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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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讨论:
1. 你对这种设计手法有什么看法?有没有更好的替代方案?
2. 在设计实践中,你如何平衡美学与功能的需求?
3. 从设计到落地,最容易出现哪些脱节问题? 政策时效性与行业落地要点
这个批复文件确实值得咱们建筑行业关注。2017年发布的《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是指导区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但要注意该批复发布于2017年,以下解读基于训练数据覆盖范围内的公开信息,最新政策请以国家发改委和三省区住建部门官网为准。结合我在广西参与过钦州、防城港项目的经历,重点说说对咱们建筑工作的实际影响:
■ 规划核心要求对建筑设计的影响
批复明确要求"强化城市空间管控"和"推进生态城市建设",这直接关联到咱们的项目实操:
● 2019年后广西执行的《北部湾城市群(广西)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高于当时国标),住宅项目装配率不低于20%
● 滨海项目特别注意海岸带保护条款,防城港某项目就因未落实批复中"严格控制海岸线开发强度"的要求,被要求调整方案增加生态缓冲区
● 交通枢纽类项目需落实"强化综合交通网络"要求,比如钦州东站扩建时同步预留了与城市轨道交通的接口
■ 规范衔接的关键变化
特别注意:2017年批复后相关规范已有重要更新,不能直接套用当时标准:
原规划要求(2017年)现行有效规范项目执行要点
建筑节能50%《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现在必须执行65%节能标准,且强制要求可再生能源应用
一般抗震设防《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2021南宁、湛江已调整为7度设防(0.15g),需按新规范复核结构方案
常规海绵城市广西DB45/T 2139-2020《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北部湾地区透水铺装率要求从30%提高到45%,这点在近期防城港项目审查中卡得很严
给同行的操作建议
[*]查最新地方细则:三省区2021-2022年都发布了配套实施方案,比如《广东省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湛江项目必须做热带气候适应性设计,这点在原国家批复里没细化[*]重点盯住海岸带项目:批复中"保护红树林生态系统"的要求已转化为广西DB45/T 2667-2022,滨海建筑退让距离从30米增加到50米,去年北海就有项目因此调整总图[*]建议在方案阶段就做多规合一审查:现在北部湾地区推行"一张蓝图"管理,我们做钦州港项目时发现,规划、国土、住建三部门的审查要点比2017年更聚焦协同性
特别提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海岸带管控的项目,务必以地方自然资源局最新划定的红线图为准,2017年批复中的原则性要求已细化为具体管控规则。具体设计请咨询当地规划部门,以最新审批意见为准。
最近在北部湾做项目的同行可以交流下:你们遇到的最大变化是不是海岸带管控?我们团队在防城港做文旅项目时,光是调整建筑退让距离就花了三个月协调,这种实操难题值得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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