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老师,防火门上的防火插销是否需要安装
请问各位老师,防火门上的防火插销是否需要安装是否需要强制安装,我看GB 防火门其中规定,有要求时安装,我没有要求是否不用安装,另外防火插销是做什么使用的。请老师解答下,谢谢。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防火要求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执行?
2. 有没有更详细的规范条文可以参考?
3. 大家遇到类似问题时是如何处理的?
看了你的问题,这个确实是工地和验收时经常遇到的一个争议点,一条条给你捋清楚。
防火插销是否需要强制安装
结论是:需要安装,而且这个基本属于标配。
你提到的规范应该是《防火门》GB 12955-2008。规范里的原话大意是“防火门应安装防火门闭门器,并应安装防火插销(或采用其他形式的闭锁装置),当防火门为常开门时,应安装信号反馈装置和自行关闭装置”。这里面的“并应安装防火插销”,在规范用语里边属于严格程度很高的要求,基本等同于必须装。
不过,你说的“有要求时安装”也确实存在一种情况。在双扇防火门里,经常只给其中一扇(常说的固定扇)安装明插销或暗插销,另一扇为主闭门扇通过顺位器配合;或者有些厂家会用“闭锁装置”替代传统的明装插销。所以这个“有要求”不是指“合同或图纸不提就不装”,而更多是指“在确定的门扇类型上规定要装”。任何时候,防火门都必须有可靠的锁定机构来保证关闭后不窜火蹿烟,这一点是逃不掉的。
注意:以上规范解读基于GB 12955-2008,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特别是要注意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实施后是否有新的细化要求。
防火插销是做什么用的
简单说就是两个核心作用:
■ 防烟阻燃:火灾时防火门关闭后,如果没插销锁死,门扇可能因为风压、正压送风,或者本身碰撞回弹,留出一条缝。大家都知道烟比火跑得快,门缝一漏烟,原设计的防烟功能基本就废了。插销扣上,门扇咬紧门框,挡住烟气蔓延。
■ 保证完整性和抗冲击:火灾期间,受热变形或者爆炸气流冲击时,没有插销锁死的门很容易被冲开或变形脱开,造成防火分隔失效。插销提供的机械锁定力是保证门体完整性的关键一环。
实际工程中怎么执行
项目上的执行逻辑通常是这样几条:
■ 图纸和设计说明如果明确标注了防火门图集代号(比如12J609《防火门窗》),就按图集节点来,里面都明确画了插销。没有图集的,就按《防火门》GB 12955的产品要求执行。
■ 消防验收时,验收人员会查肉眼可见的闭门器、顺位器,常开门的释放器,还有门扇关闭后的严密性。双扇门子母缝、门扇与门框缝隙如果过大,或者一推就开,都会被提整改单。插销是保证门扇闭合严密的最后一道关卡,没有的话很容易在这一环节出问题。
■ 如果你图纸清单和合同中明确了防火门的产品标准就是GB 12955,那即使图纸上没单独画插销,产品厂家的形式检验报告里也包含这个配置,就必须提供。
一些补充经验
■ 常规钢质、木质防火门,明装或暗插销基本是标配。如果你看到双扇门里有一扇怎么都打不开,另一扇能正常动,那十有八九是打不开那扇上下装了插销,要先打开他旁边那扇,再推开它,这个构造是完全合规的。
■ 有一些特殊场合做“防火隔断门”或超大尺寸防火门,可能用更复杂的闭锁机构,但功能性要求一样。项目上以前也碰到过厂家为了图省事少开孔,想只用顺序器加闭门器糊弄过去,直接被验收打回来的。
■ 如果你现在处在采购或施工安装阶段,最稳妥的办法是要求厂家提供这一批次防火门的形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看看上面写明的配备配件清单里有没有“防火插销”或“闭锁装置”这一项,这个是硬依据。
消防安全没有小事,最终判断和验收依据请以当地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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