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中对取消3CF认证的产品在地方应用实践的探讨
消防验收中对取消3CF认证的产品在地方应用实践的探讨你好老师,在2019年7月17日有一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第〔2019〕36号《市场监管总局 应急管理部 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以喷水灭火产品为例,其在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之列,那么地方消防验收组是否有权要求建设单位采购经强制认证的喷水灭火产品或对喷水灭火产品提出额外的送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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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防维保的周期和内容具体包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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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提问。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该问题需结合建筑的具体设计条件(耐火等级、建筑面积、使用功能等)进行分析。
建议对照GB 50016-2014(2018版)和GB 55037-2022相关条文执行,同时满足当地消防审查要求。
如需进一步分析,欢迎补充项目详细信息。
具体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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