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2 21:22:39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6.4.13条要修改下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6.4.13条要修改下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2020年版)6.4.13 高压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6.3.2-1(改为6.3.3-1)和6.3.2-2(改为6.3.3-2)次高压A的规定。但高压A和高压B地下燃气管道与铁路路堤坡脚的水平净距分别不应小于8m和6m;与有轨电车钢轨的水平净距分别不应小于4m和3m。

相关问题讨论:
1. 规范中表述模糊的条款在实际审查中如何把握?
2. 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3. 新规范实施后旧项目如何处理合规性问题?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6.4.13条要修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