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车库车道上的防火卷帘是一步降还是两步降
请问车库车道上的防火卷帘是一步降还是两步降车库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也是防火分区线)的联动控制逻辑对于电气专业来说,查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第4.6.3条及条文解释 得知车库通道也应按照疏散通道来设置,也就是它的控制逻辑两步降(即烟感降至1.8m,温感降到底)。但部分建筑专业理解作为防火分区边界线,其作用就是直接(延时后)降到底起到防火分隔作用;多个第三方消防单位验收时对此一步延时落地也未提出异议。为此很矛盾,请问车库车道上的防火卷帘是一步降还是两步降希望得到解惑,谢谢大家。
相关问题讨论:
1. 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2. 多业态混合建筑的疏散通道是否可以共用?
3. 防火卷帘的降落时间和联动控制有什么要求?
这个问题确实挺典型,设计、施工、验收几方经常在这个点上扯皮。我先说结论:实际上规范条文和条文说明存在理解差异,但实践中车库车道上的防火卷帘按"一步降"(延时降至底)来做,是目前大部分通过验收的做法,我来帮你把逻辑理一理。
规范的逻辑梳理
你说的规范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第4.6.3条,条文写的是"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按两步降来联动控制。条文说明里进一步解释了"疏散通道"的定义,明确指的是"在防火分区内被用作人员疏散的通道"。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车库车道算不算疏散通道?
严格从字面上抠,车道的主要功能是车辆通行,不是专门用来疏散人员的走道。当车道作为防火分区边界时,卷帘的首要作用是防火分隔,而不是优先保障人员从此处疏散。这个观点在《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里也能找到支撑——该规范第6.0.12条关于疏散楼梯和出口的规定,并没有把车道当作主要的疏散通道来要求。
所以你遇到的建筑专业和消防验收单位认为"直接延时降到底"没问题,其依据就是:既然它起的是防火分隔作用,那联动逻辑应该按《火规》第4.6.4条来执行——非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由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联动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也就是一步降。
实践中的操作建议
前面说了那么多,落到实际操作上:建议按一步降来做,具体做法是:
■ 由防火分区内任一只感烟探测器动作,联动控制该防火卷帘直接下降到底(或延时30~60秒后下降到底),不需要设置1.8m的停止位置。
■ 这样既满足防火分隔的要求,也符合目前大部分审图中心和消防验收部门对车道卷帘的通行做法。
不过有两点要特别提醒你:
第一:如果你的项目当地消防部门或审图中心有明确的内部技术指导意见,要求车道卷帘也按两步降来做,那就必须按当地要求来,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第二:如果某个车道同时承担日常人员通行和紧急疏散双重功能(比如被设计成人员疏散的辅助出口),那就得按疏散通道来做了。
所以这个问题的根源不是规范写错了,而是"疏散通道"这个定义在不同专业之间的理解差异。你可以在图纸会审或者消防专家论证会上把这个逻辑讲清楚,通常只要说清"车道主要功能不是人员疏散",就能说服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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