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求助】两个专业建造师一个吊销另外一个有用吗
问题背景:在建筑设计实践中遇到一个技术问题,需要同行提供专业意见。问题描述:我的一位朋友考取了两个专业一级建造师,一个建筑工程,一个市政工程。其人一直从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现如今负责的项目出现较大的安全事故,建设部门拟取消其建造师资格证书,但是由于公司属于央企不会判刑法。在此,想请教各位一下,如果吊销建造师证书,是不是两个一起吊销,还是按照专业注销建筑工程。如果两个都吊销,那他明年就得重新参加四门考试,如果吊销其中一个,那还好一点,只需明年考一门建筑实务就可以了。在此想请教各位同仁,有什么看法或了解的都可以谈谈。
已做尝试:已查阅相关规范和图集,但对于具体适用条件仍有疑问。
核心疑问:这种做法是否合规?有无更优方案?
延伸思考:
1. 注册建筑师考试的备考过程中最大的挑战是什么?
2. 新旧大纲过渡期,老考生应该如何调整策略?
3. 考到证书后,对职业发展的实际帮助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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