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交流 发表于 7 天前

【设计交流】建筑的设计原则:实用、美观、经济

实践中,“实(适)用、坚固、美观”,是几百年前维特鲁威提出来的建筑设计的原则。
“实用”还是“适用”,翻译不同,中文意思略有差别。
下面,当主要说“实(适)用”与其他原则的关系时,只说“实用”。
上世纪五十年代,我国政府提出了“实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建筑设计原则。
到了八十年代,经济实力提高了,不用强调“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了,而是将“美观”作为必要的、与前二者并列的原则之一,也为了简化吧,故建筑设计原则变成了“实用、经济、美观”。
但后来的建筑设计的实际情况,对于“实用、经济、美观”三原则的处理,是怎么样的呢。
一方面,很多建筑的设计原则,变成了“实用、美观、经济”,甚至少数建筑的设计是“美观、实用、经济”。
我觉得,这应该是比较合理的,大多数的、主流的、实用性为主的建筑,是要“实用、美观、经济”三个方面兼顾的,但顺序上“经济”可以放后面,“实用、美观”放在前面,“实用”又要放在“美观”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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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再说“实用”本身,考察其本身的含义的时候,与“适用”相比,哪个词更合适呢
是为了写专业论文而写论文,还是真为了研究得出实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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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做类似设计时从哪个阶段介入最为合理?甲方个性化需求和规范强制要求冲突时如何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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