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交流 发表于 7 天前

【规范解读】尽端式消防车道回车场地设置位置探讨

实践中,《住宅建筑规范》GB 50386—2005 当尽端式道路的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87版 第3。
1条中的第三条规定:长度超过35m的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
供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2mx12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5mx15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005版 中取消了这一规定 问题一:现在小于35M的尽端路要设回车场地吗。
问题二:如果小于35M可以不设置,是不是可以在120M的尽端路把回车场地往后挪,设在路中间,把120分成有一段小于35M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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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susitian wrote: 设在路中间,就不是尽端回车了
个人觉得放中间没有问题,消防回车的作用已经起到了

相关讨论:
1. 实际项目中这条规范执行层面有哪些争议?不同地区实施细则是否一致?怎样正确理解条文边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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