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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外的安全出口是否可以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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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2 09:3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个外的安全出口是否可以上锁?

最近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有些商场把部分的安全出口上锁,但是除了上锁的安全出口外满足2个安全出口的要求,问上锁的安全出口是否是许可的?

相关问题讨论:
1. 多业态混合建筑的疏散通道是否可以共用?
2.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设计有什么特殊难点?
3. 疏散人数的取值标准在商业建筑中如何准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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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安全出口上锁问题

结论:明确不允许上锁。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4.11条,疏散出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设置门槛,疏散出口门不应上锁或堵塞。同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1.9条也明确规定:"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上锁"。此为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即使现场满足两个安全出口的数量要求,上锁的安全出口也不能作为有效疏散出口。火灾发生时人员处于恐慌状态,上锁会直接阻碍快速疏散,增加伤亡风险。检查中发现的上锁行为属于违规,应立即整改。

具体消防合规性请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关于多业态混合建筑疏散通道共用问题

结论:可以共用,但需满足严格的防火分隔和疏散条件。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4.10条,商业服务网点与住宅合建时,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但对于多业态混合建筑(如商场、办公、酒店等),疏散通道原则上可以共用,前提是:

■ 各业态之间应采用防火墙、防火门等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
■ 共用通道的宽度和数量需按各业态中最大的疏散人数要求计算,确保满足最不利情况
■ 通道内不应堆放物品,保持畅通无阻
■ 不同业态的疏散路径应避免交叉干扰,必要时设置导向标识

个人经验中,很多商业综合体采用"分层分隔、竖向独立"的策略:商场部分自成体系,办公和酒店部分另设疏散楼梯,只在必要位置通过连廊连接。这样既节省空间,又便于管理。

需注意:如果某业态有特殊火灾危险性(如餐饮厨房、娱乐场所),其疏散通道宜独立设置,避免与其他业态混用。

关于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设计特殊难点

大型商业综合体(通常指总建筑面积大于5万㎡的商业建筑群)的消防设计确实比一般建筑复杂得多,常见难点包括:

■ 人员密度动态变化——营业高峰时段人流密集,疏散时间窗口极短,需通过疏散模拟验证可行性
■ 中庭和步行街防火分隔——中庭高度大、空间连通性强,易形成烟囱效应,需设置高性能防排烟系统和防火卷帘
■ 业态复杂导致火灾荷载差异大——餐饮区油火风险高,零售区可燃物多,娱乐区人员不熟悉环境,需分类制定消防策略
■ 设施联动协调困难——喷淋、报警、排烟、应急照明等系统需无缝对接,专业间碰撞多,建议全面应用BIM技术进行管线综合和疏散模拟
■ 物业管理与日常维护——消防控制室值班、设备定期测试、通道占用管理等容易流于形式,需建立严格制度

规范层面,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外,还需重点关注《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中关于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特别规定。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最新政策请以主管部门官方发布为准。

关于商业建筑疏散人数取值标准

商业建筑疏散人数计算是消防设计的核心环节,取值不准确会导致疏散宽度不足或过度浪费。准确计算方法如下:

1. 按功能区域套用单位面积人员密度指标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表5.5.21-2,商店营业厅的人员密度指标为:

楼层位置人员密度(人/㎡)备注
地下第二层及以上0.50实际使用中可能偏低,建议结合业态调整
地下一层0.60接近地面,人流较多
地上第一、二层0.43主力店、儿童业态密度可上浮
地上第三层0.39餐饮、娱乐业态集中层
地上第四层及以上0.35电影院、KTV等人员停留时间长


2. 特殊业态人员密度调整

■ 餐饮区:按座位数计算,一般取1.0~1.5人/座,或按使用面积0.75~1.0人/㎡
■ 娱乐场所(KTV、影院等):按厅室座位数或建筑面积0.5~0.75人/㎡
■ 超市:货架通道密集,人员密度可取0.55~0.65人/㎡
■ 培训机构:按实际课桌数×1.2人/座计算

3. 计算步骤

■ 确定各功能区域的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
■ 乘以对应的人员密度指标,得出该区域疏散人数
■ 将同一防火分区内各区域人数累加,得到总疏散人数
■ 按表5.5.21-1选取百人疏散宽度指标(如地下或高层公共建筑一层取1.00m/百人,多层取0.75m/百人)
■ 总疏散宽度 = 总疏散人数 × 百人宽度指标 ÷ 100

注意事项

■ 人员密度指标是理论值,实际设计中可根据业态特点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规范下限
■ 对于不确定的人群特征(如未来租户未定),建议按上限取值或预留余量
■ 疏散宽度计算后,需分配到各个疏散出口,单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6m,且需满足最小宽度要求
■ 最终疏散方案需经消防性能化评估或专家论证确认

以上方法为常规做法,具体项目需结合当地消防部门要求进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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