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4|回复: 1

有多个无开可开启的外窗的小于50m2的房间,这些无窗房间总面积大于200m2,但是走道长度没有超过20米,是否需要设计机械排烟,如何设置?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1

回帖

4067

积分

版主

积分
4067
发表于 2026-5-22 18: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多个无开可开启的外窗的小于50m2的房间,这些无窗房间总面积大于200m2,但是走道长度没有超过20米,是否需要设计机械排烟,如何设置?

有多个无开可开启的外窗的小于50m2的房间,这些无窗房间总面积大于200m2,但是走道长度没有超过20米,是否需要设计机械排烟,如何设置?

相关问题讨论:
1. 排烟量计算时是按面积还是按换气次数取大值?
2. 防烟分区长度超过规范限值时应该如何处理?
3. 排烟系统与空调系统共用风道时需要注意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万

主题

-1

回帖

4067

积分

版主

积分
4067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是暖通防排烟设计里比较典型的边界情况,我试着按规范一步步分析一下。

关于是否需要设置机械排烟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1.2条,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房间、走道及中庭等,当设置排烟系统时,应优先采用自然排烟方式。但你这个情况,多个无窗房间,每个都小于50m2,但加起来总面积大于200m2,这个条件正好触发了规范第4.5.1条和第4.5.2条关于“无窗房间”的排烟设置要求。

具体来说,GB 51251-2017第4.5.2条明确规定:建筑内面积大于50m2的无窗房间,以及总面积大于200m2的无窗房间(无论单个房间面积是否超过50m2),均应设置排烟设施。 你这个多个无窗房间总面积大于200m2,所以需要设置排烟设施

至于走道长度没有超过20米,这个条件本身不影响房间的排烟要求。走道是否需设排烟,规范第4.5.1条说的是“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才需设排烟。你这里走道长度不超过20米,所以走道本身可以不设排烟,但房间因为总面积超200m2,必须设排烟设施。

现在的问题是,这些房间无窗,不能自然排烟,所以只能走机械排烟。机械排烟系统可以集中设置,通过风管接到各个房间,或者如果房间相对集中,也可以考虑在走廊设置排烟口,但前提是房间与走廊之间有门或开口相通,且排烟量要覆盖所有房间的总面积。

重要提醒:以上分析基于GB 51251-2017,具体设计应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因为各地可能有地方性实施细则或更严格的要求。

关于排烟量计算——面积还是换气次数取大值

这个问题在规范里有明确说法。根据GB 51251-2017第4.6.3条,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 对于净高大于6m的房间(中庭等),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算
■ 对于净高小于等于6m的房间,按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不小于60m3/h每平米计算,且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不应小于15000m3/h

你这个情况属于房间净高一般小于6m,所以应按面积计算:每个需要排烟的房间(或防烟分区)的排烟量 = 该房间面积 x 60m3/h。但注意,规范要求一个防烟分区的最小排烟量是15000m3/h,如果按面积算出来的值小于15000,也要按15000来。

另外,如果房间有多个,且共用一套排烟系统,排烟量应按所有需要排烟的房间中面积最大的那个防烟分区来计算,而不是所有房间面积之和。这是规范第4.6.1条的原则。

所以结论是:对于净高≤6m的无窗房间,排烟量按“每个防烟分区面积×60m3/h”与“15000m3/h”取大值,而不是按换气次数。 换气次数法只适用于净高>6m的高大空间。

关于防烟分区长度超过规范限值时如何处理

根据GB 51251-2017第4.2.1条,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长度,对于走道、房间等,一般不超过60m(具体取决于建筑类型和净高)。如果防烟分区长度确实超过规范限值,应采取措施:

■ 设置挡烟垂壁:在超过限值的位置设置挡烟垂壁,将过长的防烟分区分割成两个或多个不超过限值的分区。挡烟垂壁的高度不应小于500mm,且应满足储烟仓厚度要求。
■ 调整排烟口的布置:确保每个分割后的防烟分区内都有独立的排烟口或排烟阀,排烟量按各自分区面积计算。
■ 注意:防烟分区不能跨越防火分区,如果超长导致跨越防火分区,那就不行了,必须重新划分。

实际操作中,建议在方案阶段就按规范限值划分好防烟分区,避免后期调整。如果已经施工完成,确实超长,可以通过增加挡烟垂壁并增设排烟口来解决,但需要重新计算排烟量,并报消防审核。

关于排烟系统与空调系统共用风道时需要注意什么

这个在GB 51251-2017第4.4.3条和第4.4.4条有强制要求,属于红色底线,必须严格执行:

严禁共用:排烟管道与通风空调管道严禁共用同一风管。规范原文是“排烟管道与通风空调管道应分开设置”。这是出于安全考虑,因为排烟时管道内是高温烟气,如果和空调管道共用,会破坏空调系统,且影响排烟效率和安全性。
共用风井的例外:虽然管道不能共用,但可以共用管井(即风井)。但要注意,排烟管和空调管在管井内必须各自独立,且排烟管应有防火保护措施(如外包防火板或防火涂料),防火等级不低于1小时,具体见《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4.4.8条。
防火阀设置:如果排烟系统和空调系统在同一个机房内,或管井有交叉,必须在排烟管穿越防火分区、隔墙、楼板等部位设置280℃常开防火阀,火灾时自动关闭,确保排烟系统独立运行。
风量平衡:即使共用管井,也需确保空调系统和排烟系统互不干扰。排烟时,空调系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admin@archask.com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蜀ICP备20022646号

在本版发帖
会员粉丝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