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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发的这个情况来看,核心问题其实就一个:消防车道长度39.4米,加上回车场尺寸后总长度超过40米,是否必须设回车场。这个逻辑需要理清楚,我先说说我的看法。
关于回车场设置条件
首先明确一点,消防车道是否需要在尽端设回车场,看的是尽端式消防车道的总长度,不是单纯看车道本身有多长。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3.4.5条,尽端式消防车道大于40米时,应设置回车场。这个"大于40米"指的是包括回车场本身在内的整个尽端车道的总长度,不是指车道直线段长度。
你目前的情况是:消防车道长度39.4米,小于40米,理论上不需要设回车场。但如果你在尽端设置了一个12米×12米的回车场,那整个尽端车道的总长度就变成了39.4米+12米=51.4米,超过了40米,这时候就需要设置回车场——但注意,这个回车场本来就是用来满足"超过40米需设回车场"这个要求的,所以逻辑上你设回车场是合理的,不是矛盾。
简单说:39.4米的车道本身不需要设回车场,但如果你要设回车场,那总长度肯定超40米,这时候回车场就是必须的,不存在"满足第1条后超40米需建回车场"的矛盾。规范的本意是让超过40米的车道在尽端有回旋余地,你设了回车场,总长度超40米,刚好匹配规范要求。
关于规范版本问题
你引用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7.1.8条和第7.1.9条,以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需要注意一点:GB 55037-2022是全文强制性规范,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其第3.4.5条已经取代了GB 50016-2014第7.1.8条和第7.1.9条中关于回车场的部分内容。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3.4.5条,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2米×12米,且此为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所以建议以GB 55037-2022为准,GB 50016-2014的相关条文在GB 55037实施后已不再作为强制依据。
另外,深圳的转弯半径要求不小于12米,是地方标准,正常是高于国标的,这个需要以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
关于消防车道与建筑外墙的距离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3.4.6条要求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米,这个主要是为了满足消防车登高操作和云梯展开的需求,同时也要考虑转弯半径能否满足消防车通行。如果车道转弯处紧贴建筑外墙,即使半径够,也可能因为空间不够导致消防车转弯困难,所以建议把转弯半径和5米距离结合起来看。
具体消防车道的设置,包括回车场位置、尺寸和转弯半径是否满足要求,建议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设计文件需要经过图审。
总结一下:你目前的情况,39.4米的车道本身不需要设回车场,但如果你要设回车场,总长度超40米后回车场就是必须的,没有矛盾。规范方面优先以GB 55037-2022为准,深圳地区注意执行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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