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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厂设备基坑算不算"地下建筑"
这个问题问得挺细的,先说结论:机床基坑(2米多深)一般不算规范意义上的"地下建筑"。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第7.3.6条里提到的"地下建筑",是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中定义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凡是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的,算地下室;大于1/3且不大于1/2的,算半地下室。这类空间通常有人员长期停留或频繁活动,比如地下商场、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所以对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要求比较严。
而机床基坑属于设备基础坑,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是用来安装机床,平时没人待在里面,也不作为人员疏散通道使用,所以不需要按照地下建筑的疏散标准来设置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
但有一个例外情况:如果这个基坑比较大,里面设有检修通道,平时有工人下去巡检或维修,那就要看具体的使用性质。如果坑内通道长度超过20米,或者有人员经常性作业,那可能还是需要参照地下设备用房的标准来配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这个可以翻一下《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2.1条,里面明确了疏散照明的设置场所。
提醒:具体判定还是要以当地消防部门或审图机构的意见为准,这是我个人的经验判断,不能替代正式审批。
关于疏散人数的取值标准
商业建筑的疏散人数计算,目前主要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1条,以及《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2014第4.2.2条。核心逻辑是:
| 楼层位置 | 每层营业厅人员密度(人/m2) | | 地下二层 | 0.43~0.60 | | 地下一层 | 0.60~0.80 | | 地上一、二层 | 0.43~0.60 | | 地上三层 | 0.39~0.54 | | 地上四层及以上 | 0.30~0.42 |
具体取值时还要考虑几个因素:
■ 商铺种类:建材、家具、灯饰类商店,人员密度可以取下限值(0.30~0.35人/m2),因为这类商品逛的人少、停留时间长
■ 营业厅面积折算:规范里有个折算系数,一般取0.5~0.7,就是说不是所有面积都是顾客能站的地方,货架、收银台、通道占了一部分
■ 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些地方标准(比如上海、深圳)对大型商业的疏散人数有更严格的规定,建议优先执行当地标准
还有个容易忽略的细节:按规范算出来的疏散人数,是"营业时间内在店人数"的峰值,不是建筑总容量。具体到疏散楼梯宽度的时候,还要乘上每百人宽度指标来算总宽度。
关于消防设备备用电源切换时间
这个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6.1.2条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10.1.5条,不同设备的要求不一样:
■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切换时间不应大于5秒。这是为了保证火灾时人员能第一时间看清疏散路径
■ 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等动力设备:切换时间不应大于15秒(自备发电机组)或30秒(双路电源自投)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切换时间不应大于10秒,且维持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
另外,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的《应急照明》GB 17945-2010(2020年修订版)对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系统的切换时间提出了更细的要求,A型应急照明灯具的切换时间不应大于0.25秒——这个主要是针对带蓄电池的集中电源型系统。
注意:切换时间是指从主电源断电到备用电源稳定供电的时间,不是简单通电时间。做自备发电机组方案时,还要考虑发电机启动时间和稳定时间。
关于疏散楼梯间平面布局的常见错误
做设计了几年,碰到过的疏散楼梯间布局问题不少,挑几个常见的说一下:
■ 首层疏散门方向开反了。规范要求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也就是从楼梯间往室外走是推开门,而不是拉开门。但很多项目把楼梯间首层的防火门装反了,门扇朝楼梯间内开,人员疏散时得往里拉才能出去,这个在火灾时容易出问题
■ 首层直通室外的出口位置不合理。楼梯间出来以后,直接对外的门应该设在楼梯间出口的正前方或者侧边,不能绕来绕去。有些项目把楼梯间设在建筑核心筒里,首层出来后要穿过大堂才能到室外,如果大堂里堆了东西或者没设防火分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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