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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3 08: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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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消控室与分消控室合并设置的问题
可以合并,但分消控室不能取消。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3.2.4条,系统可设置一台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多台区域报警控制器,但区域控制器必须保留。规范原文说的是“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场所”,分消控室作为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安装场所,还是不能少的。至于人员值班,如果分消控室跟主消控室之间通过总线联网,且主消控室能显示所有分区的火灾报警信息并具备控制功能,分消控室可以只设值守岗位,不强制要求24小时值班。但很多地方消防部门验收时还是会要求分消控室有值班人员,建议提前跟当地消防部门确认。
关于火灾报警系统回路容量规划
回路容量规划要看几个方面:一是每个分区的报警点数量(烟感、温感、手报等),二是联动模块数量(声光报警器、切非消防电源、电梯迫降等),三是回路的总线形式。规范上对回路容量的要求主要来自GB 50116-2013第3.1.5条,每个总线回路额定容量不宜超过回路总容量的80%,比如一条回路最多可以设198个编址点(环形总线),实际用的时候建议按160点以内来规划,留出20%的余量,因为后期可能会有增加点位的需求。另外注意,不同厂区的火灾报警系统如果是独立系统,不能共用一个回路,必须各自独立。不同厂家主机对回路容量也有不同限制,选型时要注意。
关于消防控制室设备布置空间要求
这个主要看GB 50116-2013第3.4.8条对消控室面积的要求:单独建造的消控室面积不应小于30m²,附设在建筑内的不应小于18m²。设备布置方面,柜式设备的前方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5m,主要走道宽度不应小于1.0m,设备柜后检修距离不应小于1.0m。还有一点容易被忽略:消控室要预留足够的线缆进出通道,柜顶与楼板间应有不少于500mm的管道敷设空间。另外建议把UPS电源、备用电池、网络交换机这些辅助设备的位置也提前规划好,避免设备进场后放不下。
关于消防主机联动编程常见逻辑错误
做联动编程测试经常碰到的问题主要有几个:
■ 切非消防电源的逻辑搞反了——应该在确认火灾后由主机控制切断,但有的厂家默认配置成烟感报警就立即切,导致误报误切,这违反GB 50116-2013第4.10.1条的要求
■ 声光报警器跟消防广播冲突——两个设备不能同时发声,编程时必须设置优先级和声光交替的逻辑
■ 气体灭火系统跟火灾报警系统没有做逻辑隔离——气体灭火不能直接由火灾报警总线上的探测器联动,必须有独立的气体灭火控制器
■ 多主机之间没有做联动协议——如果主消控室要控制分消控室的设备,两台主机之间需要同步配置联动协议,这部分经常漏掉
■ 测试时忽略手动确认环节——按照规范,联动逻辑需要有手动确认的时间窗口(一般是30秒),编程时不能跳过
需要提醒的是,以上消防系统的设计和验收最终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不同地区的消防验收要求差别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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