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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解读】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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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相关规范:涉及建筑设计相关规范条文。

条文理解:固定资产:会计: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税法:计税基础=固定资产原价-税收累计折旧无形资产(外购等方式取得):会计: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税法: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收规定的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内部研发):会计:账面价值=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累计摊销税法:计税基础=资本化金额×150%-税法摊销金额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税法:按照成本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税法:按照成本计量。税法上对于会计上计提的减值准备都是在实际发生的时候才能扣除,所以减值准备的计提通常是会引起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不同。负债:对于负债的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的确认,一般是比较简单的,因为一般情况下负债的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都是相等的。产生差异的事项如下:预计负债:会计:按照或有事项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税法:视情况而定债务担保税法上无论是否实际支出都是不能税前扣除的。不产生暂时性差异。因为产品售后费用和未决诉讼等情况的是可以在实际发生的时候扣除的。产生暂时性差异。预收账款:会计:账面价值=入账金额税法:计税基础:看税法是否确认收入。应付职工薪酬:会计:账面价值=入账价值税法:有一定的标准。按照题目条件中的计税工资的标准,如2000元。因为是在发生的当期一次性扣除,所以不产生暂时性差异。罚款和滞纳金在发生的当期全部加回来纳税,所以是不产生暂时性差异的。

争议焦点:不同项目对该条文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

求助要点:该条文在实际项目中应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

延伸思考:
1. 关于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总结,大家有什么看法和经验?
2. 这个问题在当前行业环境下有什么新的变化?
3. 同行们是如何应对类似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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