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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我们几乎每个人都在抱怨建筑文化的堕落,可又有谁能拒绝设计任务因为它对环境,人文,或者居住使用者产生不良作用呢。
建筑师在今天的社会阶层中,虽然没有达到想象的地位,但其收入还是可以的。
我们没有充足的原因不履行作为建筑师的基本道德,而无条件地充当开发商的刀客。
想起来就心寒,不是曾经讨论过建筑师与妓女的区别吗。
一种普遍主义的底线伦理学(一) 何怀宏 我在《良心伦》中试图探讨一种底线伦理学———一种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人的底线伦理学。
《良心论》所要着力说明的与其说是良心,不如说是义务,即要作为一个社会的合格成员,一个人所必须承担的义务,书中所说的“良心”即主要是指对这种义务的情感上的敬重和事理上的明白——即一种公民的道德义务意识,道德责任感。
作为个人修养最高境界、具有某种终极关切的本体意义的良心不在我的视野之内,我想探究的是良心的社会定向而非自我定向,这一定位指向的目标是正直而非圣洁。
我想雨果《非惨世界》中的一段话是有道理的:“做一个圣人,那是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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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作为建筑者应该有基本的道德水准 最少应该敬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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