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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解读】A级外保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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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5 16: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践中,首先十分感谢“315晚会”,是她一年一度的关注着轮胎的质量,火腿肠配料,还有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性能,对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基本都顾及到了,尤其是对建筑外保温材料的关注让从事建筑设计的我感到了她前所未有的速度与力量。
3月15日的晚会点名批评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质量,特别是上海胶州教师公寓大火的酿成的悲剧至今让人揪心。
公安部消防局在3月16日印发了编号为“公消[2011]65号”的文件。
文件中明确要求:“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按这个文件要求建筑所有的外保温材料都应该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即不燃材料),这样以来那些在诸如央视高楼边玩二脚踢的家伙或者操作马虎的电焊工就不会再莫名其妙的犯事了,该文件落款日期为3月14日,真可谓垂直打击,及时而精确,犹如A级通缉令一般覆盖了全国。
只是这个文件颇为令人费解,既要“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又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那么之前规定的“第二条”又是什么内容呢。
“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这是原规定的第二条,原文件分别对建筑类别、高度和部位(外墙和屋面)使用什么级别的保温材料进行较为详细的说明,可是这次的新文件没有任何多余的解释,如此以来让人怎么理解又如何操作呢。
大家不用急,有人会更急,一清早就接到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工地的电话,要求尽快到工地开会讨论保温材料的变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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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矫枉过正,公安部基本无脑,而且确实无聊
atum wrote: 最后咋整的呢

相关讨论:
1. 实际项目中这条规范执行层面有哪些争议?不同地区实施细则是否一致?怎样正确理解条文边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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