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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解读】建筑师之保障房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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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5 18: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践中,笔者刚接触成了深圳两个保障性住房——天颂雅苑和阅景花园的设计。
由此也产生了不少困惑…… 1、产品定位之困惑 众所周知,做商品房项目首先要定位,要回答是谁来使用。
—开始我们在产品定位的问题上就遇到了困惑。
首先,发展商在拿地时,合同中要求做多少套住房已经明确规划。
其次,《标准》中关于户型面积和房间数量的规定很严很清晰。
保障性住房户型按照房型分为四类:A类户型为1个或两个居住空间的户型。
B类户型为3个居住空间的户型。
C类户型为3个居住空间,并且可改造为4个居住空间的户型。


---
补充:
国家相应的规范规定没有跟上
社会性住宅也必须走市场化规范化运作的道路

相关讨论:
1. 实际项目中这条规范执行层面有哪些争议?不同地区实施细则是否一致?怎样正确理解条文边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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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28 00: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产品定位困惑

保障房和商品房在定位逻辑上有本质区别,这点确实容易让刚接触保障房设计的建筑师困惑。商品房需要精准定位目标客群(比如"高端改善型客户"或"年轻首置群体"),但保障房是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使用者由政府分配而非市场选择。根据《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第3.1.2条(注:该规范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当前过渡期仍可参考深圳市地方标准),保障性住房应"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不得进行商品化装修或增设非必要功能空间"。

实际操作中建议:
■ 重点研究深圳市住建局发布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深建规〔2022〕4号),里面明确规定了不同收入群体对应的户型配比
■ 与建设单位确认配租对象类型:比如天颂雅苑主要面向公交司机等特殊群体,阅景花园侧重新市民,这直接影响无障碍设计比例和储物空间需求
■ 放弃"用户画像"思维,转而关注"政策画像"——比如深圳要求保障房必须满足《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户型设计指引》中"一室一厅最小净宽2.7m"等硬性指标

关于户型分类标准

您提到的A/B/C类分类是深圳地方特色,与国标略有不同。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设计标准》DB4403/T 176-2021第4.2.1条:
深圳分类对应国标核心要求
A类(1-2居住空间)一居室/单间配套建筑面积≤40㎡,居住空间净宽≥2.4m
B类(3居住空间)两居室建筑面积40-60㎡,主卧净宽≥3.0m
C类(3+1可改造)三居室预留隔墙槽,改造后次卧净宽≥2.1m


特别注意C类户型的"可改造"要求:DB4403/T 176-2021第5.3.4条明确要求必须预埋管线、预留结构荷载(楼板活荷载不小于2.5kN/m²),这点在阅景花园设计中容易遗漏。天颂雅苑曾因未做结构预留被退审,建议在方案阶段就与结构专业确认改造可行性。

提醒:以上信息基于2023年及以前的公开政策,保障房政策更新频繁(如2024年深圳已调整人才房面积上限),具体实施请务必查阅深圳市住建局官网最新文件。设计时建议直接联系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获取项目专属技术要点,他们针对每个保障房项目都会出具《设计任务书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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