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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交流】“解释学”在中国建筑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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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践中,关于“解释”对国内建筑的作用: 国人普遍有这种本事,即把自我的可控分裂变成“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存在的价值变成“我能”,把现象对实质的推动变成“装饰” … 简而言之,把一切“本体”都变成“方法”,或者是“你创造,我拿来。
你设计,我解释”。
对此的简易批判: 关于政治经济学放大——如果没有精神,只会有自然界变化而不是改造,而所有经过改造后产生的事物都可还原为精神。
所以,全部剩余价值的本质是精神,而剩余价值只有人类拥有。
所谓唯物,只是找到规律而已。
根据海德格尔的总结推出:剩余价值总量=强力意志除生存之外的其他剩余部分=改造总量+破坏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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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关于他们的“路”: “所谓思想,我理解为所有那些东西,它们是对我们(即我们一道意识到的我们自身)来说在我们心中发生的东西,只要我们在我们心中对之有一种共同意识
真正的城市建筑方法论: topic老师说过:三次元与可持续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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