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03|回复: 1

下列关于设计分包的叙述,哪条是正确的?[2009-73]

[复制链接]

6148

主题

-4

回帖

2460

积分

版主

积分
2460
发表于 2026-5-28 21: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列关于设计分包的叙述,哪条是正确的?[2009-73]

A设计承包人可以将自己的承包工程交由

第三人完成,第三人为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B设计承包人经发包人司意,可以将自己

承包的部分工程设计分包给自然人

C设计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

承包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人

D设计承包人经发包人司意,可以将自己

的全部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C

解析: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148

主题

-4

回帖

2460

积分

版主

积分
2460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题选C,判断关键是设计分包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经发包人同意、只能分包部分工作且不得是主体部分、接受分包的单位具备相应资质。

依据方面,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九十一条明确,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不得将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同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93号公布,后经修正)第十九条的规定大意是: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法规后续可能有修订,正式考试和实务应用请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各选项可以这样理解:

选项判断主要问题
A不正确没有强调经发包人同意,且“承包工程”表述过宽,容易指向整体交由第三人完成,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风险
B不正确设计分包对象不能是自然人,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C正确符合“经发包人同意、部分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人”的要求
D不正确全部工作分包实质就是转包,即使发包人同意也不允许


■ A选项错在两个地方:一是没有发包人同意这个前提;二是“将自己的承包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没有限定为部分非主体工作,容易构成转包或违法分包。

■ B选项错在分包对象。设计工作属于专业技术活动,承接主体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能是自然人。

■ C选项正确,因为它完整表达了合法分包的核心要件:发包人同意、部分工作、第三人具备相应资质。

■ D选项错在“全部工作”。承包人不得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以分包名义变相转包,这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

备考时可以记一个简单口诀:合法设计分包要看“三件事”——发包人是否同意、是否属于非主体部分、分包单位是否有资质。三个条件缺一个都不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admin@archask.com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蜀ICP备20022646号

在本版发帖
会员粉丝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