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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万吨浮动平台在公海环境下的稳定性堪忧。根据《港口工程结构设计规范》JTS 146-2012第3.1.3条,海上构筑物必须考虑波浪力、风载、海流等环境荷载组合,公海浪高常达3-5米,普通浮动结构很难保证居住舒适度 ● 现实案例参考:日本"仙台海上机场"填海造地面积5.3平方公里,耗时10年才完成地基处理,而迪拜"世界岛"项目因沉降问题至今未完全开发。这些项目都在近岸可控水域,公海环境恶劣得多 ● 7年建成的说法过于乐观。大型海上工程前期勘察就要1-2年,比如我国港珠澳大桥海底隧道段仅地质勘探就做了3年
● 规范要求:《海上固定平台规划、设计和建造的建议做法》API RP 2A明确要求,海上结构物必须通过疲劳分析和极端环境工况验算 ● 125万美元预算远远不够。仅一艘专业工程勘察船的日租金就超过5万美元,更别说主体结构建造了 ● 柴油引擎驱动的浮动岛在风暴中极易失控,2019年韩国"世越号"改造项目就因稳定性不足导致悲剧
● 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国1996年批准加入)第87条规定,公海自由原则包含"受本公约和其他国际法规则的限制" ● 第90条明确规定:"每个国家均有权将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驶入公海",但第92条同时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应受其船旗国专属管辖" ● 简单说:你的船/岛挂哪国旗,就得遵守哪国法律。想完全脱离法律约束,国际法根本不允许
● 船舶登记:需要某个国家提供船旗国服务,目前马绍尔群岛等开放登记国也不会允许"无法律约束"的注册 ● 人员管理:岛上居民若涉及犯罪,根据公约第110条,其他国家军舰有权登临检查 ● 2018年"自由海洋城"项目在申请船旗时,所有沿海国都拒绝提供登记服务,最终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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