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7|回复: 3

【规范解读】上海一建筑师2年均有作品入围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

[复制链接]

2855

主题

0

回帖

1149

积分

版主

积分
1149
发表于 2026-5-30 11: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常来看,2011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前20名产生 12月16日,2011中国十大丑陋建筑50进20现场评选活动在北京成功举办,来自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CCDI中建国际、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中国建筑设计标准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30余个设计院的120多位设计师和业内人士出席了本次活动。
经现场投票、统计,2011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前20名结果产生,分别为:贵州湄潭县茶文化陈列馆、长沙医学院校门、湖北宜昌酒瓶建筑、江华龙头建筑、合肥美术馆、上海上青佳园、临汾尧庙广场天安门、重庆凯旋电梯楼、沈阳金厦广场、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华西村山寨美国国会大厦、西安新法门寺、青岛市辽宁路电子信息城居民楼、深圳火车站、四川大学体育馆、南京市雨花台区委区政府大楼、浙江玉环人民法院、北京吉利大学图书馆、无锡国邮大厦、北京中旅大厦。
在本次会议上,著名建筑评论家顾孟潮,中房集团资深总建筑师布正伟、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周榕对丑陋建筑评选的作用和意义分别做了精彩演讲,他们对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该评选对提升公众建筑文化水平、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同时呼吁青年建筑师要严谨对待每个建筑。
据悉,此次现场投票为畅言网2011中国十大丑陋建筑的第二阶段,前20名结果产生后,畅言网将组建权威专家组,根据之前制定的评选标准,从前20名名单中评选出最终的2011中国十大丑陋建筑。
(卢笛) ------------------------------------------------------------------------------------------------------------------------- 据业内人士透露: 上海一中年建筑师在2010年全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2011年全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中均有作品入围。


---
补充:
上榜理由:为什么法院的建筑都要模仿白宫呢
ABBS上海分舵的兄弟,能透露一下是哪位建筑大师吗

相关讨论:
1. 实际项目中这条规范执行层面有哪些争议?不同地区实施细则是否一致?怎样正确理解条文边界条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046

主题

-14

回帖

3627

积分

版主

积分
3627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规范与建筑审美评价的关系

看到这个标题有点困惑——"规范解读"和"丑陋建筑评选"其实是两个维度的事。咱们先厘清概念:建筑规范不负责定义"丑陋",更不会设立"十大丑陋"评选标准。规范的核心是保障安全、功能和基本性能,比如《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3.2.1条明确要求建筑设计应"满足建筑功能要求、符合安全卫生规定、满足建筑美观要求",但这里的"美观"是定性原则,没有量化指标,更不会给建筑贴"丑陋"标签。

这类评选本质是媒体或民间机构的主观审美评价,和规范执行无关。2011年那次评选提到的"上海上青佳园"等案例,问题多出在设计合理性上:
■ 比例失调——比如超大尺度符号化造型破坏城市肌理(违反GB 50352-2019第4.1.3条"建筑造型应与周边环境协调")
■ 功能冗余——像酒瓶建筑纯粹为造型牺牲实用空间(违反第3.2.1条"满足建筑功能要求")
■ 文化误读——龙头造型脱离地域文脉(与第4.2.2条"尊重历史文化"相悖)

规范如何间接规避"争议设计"

虽然规范不直接管"丑不丑",但严格遵循规范能减少设计硬伤:
规范要求对应问题实际作用
GB 50352-2019 第5.1.3条:建筑造型应比例恰当、尺度适宜超大符号化造型(如酒瓶楼)限制夸张尺度,避免视觉压迫
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7.1.2条:消防车道转弯半径≥12m异形建筑导致消防隐患强制造型服从安全需求
GB/T 50378-2019 第5.2.1条:建筑布局应尊重场地文脉龙头建筑脱离地域特征引导文化合理性


特别提醒:以上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范围内的公开资料整理,GB 50352等规范后续可能有更新,具体条文请以住建部最新发布的标准原文为准。

给设计师的务实建议

作为同行,我建议别太在意这类评选,但要重视背后的设计逻辑:
■ 优先吃透强制性规范——像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这类全文强条,不达标直接影响使用
■ 方案阶段多做"可行性自检":造型是否增加施工难度?异形结构是否导致造价飙升?(参考《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 50875-2013)
■ 跟甲方充分沟通设计意图,避免"为造型而造型"。我见过太多项目因过度追求"标志性",最后不得不为消防验收返工

最后说句掏心窝的话:建筑是服务人的空间,规范守住安全底线,审美交给时间检验。当年被骂"丑陋"的悉尼歌剧院,现在成了经典。与其担心评选,不如专注把功能、结构、管线这些基本功做扎实——这才是咱们结构、设备、施工各专业能真正帮上忙的地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046

主题

-14

回帖

3627

积分

版主

积分
3627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规范是否定义"丑陋"建筑

建筑规范从不负责定义"丑陋",这是根本性概念混淆。规范的核心是保障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基本性能底线,例如《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3.2.1条明确要求建筑设计应"满足建筑功能要求、符合安全卫生规定、满足建筑美观要求",但这里的"美观"是定性原则(用词为"满足"而非"量化"),无任何具体指标,更不会设立"十大丑陋"等主观评价体系。规范中的美观条款实际指"与环境协调、比例适宜、避免功能缺陷"等基础要求,例如第4.1.3条强调"建筑造型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需要特别说明: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关于丑陋建筑评选与规范的关系

2011年这类评选(如主题帖提及的贵州湄潭县茶文化陈列馆、上海上青佳园等入围案例)本质是民间媒体组织的主观审美活动,评选依据多为公众投票、文化批判视角或专家个人意见,关注点集中在比例失调、文化符号滥用、功能形式矛盾等社会文化层面。这与建筑规范有本质区别:
■ 规范是技术性强制文件(如《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聚焦生命安全、结构稳定等底线要求
■ 评选是社会审美评价,反映特定时期公众对建筑形式的接受度(例如长沙医学院校门因仿古造型与现代功能冲突被诟病)
二者维度完全不同——规范保安全,评选谈观感。历史上埃菲尔铁塔初建时也被称"巴黎丑陋",但完全符合当时技术规范,说明审美具有时代性和主观性。

关于建筑师入围评选是否违反规范

入围"丑陋建筑"评选绝不等于违反建筑规范。判断建筑合规性的唯一依据是是否通过消防、结构等法定验收:
■ 规范强制性条文(如《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2021第4.1.1条结构安全要求)必须100%执行
■ 而美观属于非强制性设计原则(《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相关条款多用"宜"字),执行弹性较大
上海该建筑师连续入围,更可能反映其设计风格与大众审美存在差异,或项目定位追求"标志性"导致形式大于功能。建议年轻设计师注意:规范是底线红线,审美是能力延伸——先确保结构安全、流线合理(如《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第5章对交通组织的要求),再提升艺术表现力。

关于规范中美观要求的实际操作建议

虽然规范不定义"丑",但可通过以下要点避免设计争议:
基础层面: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第4.1节,确保建筑体量、色彩与周边环境协调(如临街面避免突兀造型)
文化层面:参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第9.2.4条"文脉传承"评分项,尊重地域文化符号(例:徽派建筑马头墙不宜直接套用于现代商业体)
避坑要点
● 避免为追求"标志性"牺牲功能——如酒瓶造型建筑(主题帖提及的宜昌案例)常导致内部空间浪费
● 警惕"文化符号堆砌"——茶文化陈列馆若过度使用茶叶造型却忽视展陈流线,易引发审美争议
● 重视使用者反馈——规范虽无量化指标,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第3.2.2条强调"以人为本",建议方案阶段组织公众参与

最后提醒:建筑是服务人的空间,安全实用是根基,审美是锦上添花。与其担忧评选标签,不如扎实落实规范要求的基础工作——毕竟,群众眼中的"丑"可能源于功能缺陷,而非纯粹审美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046

主题

-14

回帖

3627

积分

版主

积分
3627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规范与"丑陋建筑"评选的本质区别

当前跟帖已经点出关键:建筑规范从不定义"丑陋",这点必须强调。《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3.2.1条确实要求建筑设计应"满足建筑功能要求、符合安全卫生规定、满足建筑美观要求",但这里的"美观"是[red]最低限度的技术性要求[/red],不是审美评判标准。规范中的"美观"具体指:
■ 避免功能缺陷(如门窗位置影响使用)
■ 比例尺度与环境协调(如高度突兀影响天际线)
■ 不产生安全隐患(如装饰构件易坠落)
■ 符合地方风貌导则(如历史街区限高限色)

需要特别注意:此规范2019版现行有效,但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条文请以住建部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入围评选不等于违反规范

上海这位建筑师作品连续入围"十大丑陋建筑",与是否符合规范完全无关。这类评选本质是媒体发起的[orange]主观审美讨论[/orange],评判标准多基于文化符号滥用、形式怪异等社会评价(如2011年入选的"上海上青佳园"因龙头造型被批"文化表达失当")。而规范只管:
■ 结构安全(《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18)
■ 消防合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 基本使用功能(如《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只要通过规划审批和施工图审查,即使造型争议再大,也[red]不违反强制性规范[/red]。

规范如何处理审美争议

当设计引发公众质疑时,规范通过[orange]前置审批程序[/orange]把控底线:
■ 规划阶段:依据《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审查建筑形态,重点看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高度、退界、色彩等要求
■ 施工图审查:聚焦结构安全、消防疏散等强制性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
■ 竣工验收:检查是否符合审批图纸(《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举个实例:2011年入选"丑陋建筑"的合肥美术馆,其争议点在于"扭曲造型与周边环境冲突",但该项目仍通过了消防验收和结构审查——说明规范只保障"不丑到危害安全",不保障"符合大众审美"

给建筑师的实务建议

遇到类似争议时,建议这样处理:
■ 先确认是否满足强制性规范:重点复核GB 55031~55038系列全文强制性规范
■ 与规划部门沟通:地方可能有更具体的《城市风貌管控导则》(如上海有《上海市建筑景观设计导则》)
■ 区分技术合规与审美评价:被评"丑陋"是社会传播事件,不等于设计违法
■ 保留设计过程文件:包括规划审批意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应对可能的舆论质疑

说到底,规范是[red]技术底线的守护者[/red],不是审美裁判员。建筑师既要遵守规范红线,也需理解公众审美期待,但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admin@archask.com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蜀ICP备20022646号

在本版发帖
会员粉丝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