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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讨论】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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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31 10: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背景说明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吉林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 2024年9月25日 附件 吉林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房屋(以下简称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和农民群众居住品质,增强农房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立完善农房用地、规划、建设、使用全过程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房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村民(以下简称村民

二、设计要点

),是指具有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农房,是指村民在其依法获取的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和依法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农村公共建筑,不包括仓库、简易看护房、畜禽舍等临时建筑。 第四条 农房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遵循规划先行、一户一宅、安全宜居、节能绿色、风貌协调、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协调监管、多方参与的原则,符合适用、环保、美观的要求。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因地制宜健全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农房安全定期体检制度,加强农房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农房用地、规划、建设和使用全过程管理,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结合实际需要将农房建设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协同做好农房安全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农房建设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统筹建立联审联办制度,依法依规实施村民农房建设有关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强化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将农房建设行为规范纳入村规民约,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指导村

三、参考图集应用

民办理或者为村民代办农房建设审批手续,指导村民依法依规开展农房建设活动;对农房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并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第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有力保障农房选址安全、设计安全、建造安全和使用安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公布农房建设规范;强化对农房建设工程抗震的指导和服务,开展技术培训,推广应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形式及建造方法;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质量保险制度。 鼓励用作经营的农房产权人投保公众责任保险等险种,鼓励村民投保房屋财产保险。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常态化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安全主体责任,将农户自查、镇村排查、县级巡查、执法检查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农房用作经营活动的审批监管。农房用作经营活动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产权人和使用人要严格落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在开展经营活动前确保房屋具备安全使用条件。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农房实

四、常见问题


  • 该地区的农房设计有哪些基本要求需要关注?
  • 选用图集时应注意哪些构造细节?
  • 农村自建房施工质量如何有效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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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29 23: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刚出来,先看看适用范围和管理层级划分

这个《吉林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在省内应该是要全面推开了。我看到标题里联合发文的部门——住建厅、农业农村厅、应急厅、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都有,说明这次是跨部门联合监管,分工应该比之前细。

不过光看这个通知正文还看不出管理办法里的具体技术和管理要求。想跟帖请教下楼主或者熟悉省内政策的版友几个问题:

一是这个办法的适用范围,是覆盖全省所有农村新建、改建、扩建房屋,还是只针对特定类型的农房(比如两层及以上的,或者经营性农房)?这涉及到村镇一线的施工队和自建房户主该按什么标准来执行。

二是管理层级划分,县级住建局是直接负责审批和监管,还是要把部分日常巡查职责下放到乡镇?吉林省之前的《吉林省乡村建设管理办法》里对乡镇负责的限额以下工程有规定,不知道这次调整了没有。

三是执行时间,通知上写的是“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但没有看到明确的生效起始日期。如果是马上执行,下面可能还在等配套的细则或解读。

以下几个细节如果楼主或者谁手上有文件全文,希望能分享下:

■ 有没有明确要求农房设计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还是可以用省里推广的标准图集?
■ 对地基基础和结构安全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比如框架结构、砌体结构各自的抗震构造措施有没有细化规定?吉林省属于7度抗震设防区,这个涉及房屋的圈梁构造柱设置、钢筋配置等具体做法
■ 施工管理这块,是要求必须由有资质的施工队来干,还是允许有经验的工匠在备案后施工?
■ 竣工验收程序和备案要求是怎么样的?

对于自建房户主或者村镇施工队来说,这个办法一来,以后建房的手续流程、技术标准、验收要求都会更明确,对质量安全肯定是好事。但要看具体的执行细则什么时候出,以及各地会不会有更严格的补充要求。

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涉及农村房屋结构安全管理的具体条文,请以吉林省住建厅等五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原文为准。如果楼主能补几个核心条文截图,讨论就能更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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