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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讨论】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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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说明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2017 年 1 月 23 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319 号布 2024 年 1 月 24 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362 号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保障农村住房建设质 量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新建 、改建、扩建农村住房 的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农村住房,是指农村村民在宅基地上 自主建设的 住宅房屋。 第三条 农村住房建设应当遵循规划先行、先批后建 、因地制 宜、生态环保的原则,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的要求, 严 格执行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质量安全等标准,满足村民生活生产 需要, 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和乡村风貌 。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管 理工作的领导,将农村住房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建立农村 住房规划、用地、设计、建设、使用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并将所需经 费纳入本级预算 。 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管

二、设计要点

理服务工 作,明确承担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根据 法律、法规授权和县( 市 、区) 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 门 的委托,实施 农村住房建设有关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 。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工 作,制定农村住房建设技 术规范和标准, 培训和管理乡村建设工匠, 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 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服务工 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 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农村住房建设 的规划、农用地转用、不动产登记等监督管理服务工 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村住房建设 的宅基地监督管理服务工 作。 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应 急管理、市场监管、林业草原、地震等主管部门, 按照各 自 职责做好 农村住房建设的管理服务工 作。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住房建设和 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指导村民办理农村住房建设审批手续, 可以提 供代办服务;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开展农村住房建设活动, 对违法违 规行为及时劝阻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村民委员会可以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

三、参考图集应用

拟定有农村住房建 设 自 治管理内容的村规民约 ,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 村民委员会可以选派村民代表参与农村住房建设监督 。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 门 以及新闻媒体应 当加大宣传力度, 向村民普及农村住房建房技术、质量安全、使用 安全 、防震减灾等知识 ,引导村民提升住房安全意识, 依法依规开 展农村住房建设活动 。 第二章 农村住房建设 第八条 农村住房建设应当符合村庄规划 , 未编制村庄规划 的应当符合县级 、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规定,充分利用原有宅 基地 、空闲地和其他未利用地 , 合理避让地震活动断裂带、地质灾 害危险区 、山洪灾害危险区和行洪泄洪通道 , 依法与公路保持合理 距离 , 在 自 然保护地或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建房的, 应 当符合有关保护规划的要求 。严格控制通过切削 山坡建设农村住房,确 因选址困难需切削 山坡的,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 ,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边 坡防护 , 确保安全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尊重村民的生活 习 惯和生产方式 , 引 导村 民科学选址、适度聚居 。鼓励和支持村民在规划的村民聚居点建房 。 第九条 市(

四、常见问题


  • 该地区的农房设计有哪些基本要求需要关注?
  • 选用图集时应注意哪些构造细节?
  • 农村自建房施工质量如何有效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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