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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讨论】《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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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31 11: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背景说明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等文件要求,更好适应和满足乡村振兴发展需要,指导和规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编制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最新标准规范,结合安徽省地方实际,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总结村庄规划编制试点经验做法基础上,对《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试行)》和《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执行过程中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报告。 附件: 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pdf 安徽省村庄规划制图标准图例符号库.zip

二、设计要点

结合当地气候与地形条件,合理选择结构形式与建筑材料。

三、参考图集应用

选用符合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通用图集,有助于提升工程质量。

四、常见问题


  • 该地区的农房设计有哪些基本要求需要关注?
  • 选用图集时应注意哪些构造细节?
  • 农村自建房施工质量如何有效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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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7 16: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的技术要点解读

这份指南确实是落实国家村庄规划要求的重要地方实践。结合我们参与过的多个县域规划项目,分享几个关键点供同行参考:

■ 国家政策衔接重点——指南严格对标自然资源部35号文和57号文,特别强化了"多规合一"的操作性。例如在用地布局上,要求同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村庄建设边界,避免出现原土地利用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冲突的情况。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农村宅基地必须符合"0702农村宅基地"分类标准,这点在安徽丘陵地区的项目中经常需要重点协调。

■ 安徽省特色技术要求——针对皖北平原和皖南山区的不同地形,指南对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做了差异化规定。比如在供水设施方面:
区域类型供水保障率要求配套技术要点
皖北平原区≥95%需配套建设集中供水站,管网埋深≥1.2m防冻胀
皖南山区≥90%允许分散式供水,但单点水源保障率需≥85%


我们在黄山地区的项目就遇到过因未考虑山区地形导致管网水压不足的问题,最终按指南补充了加压泵站设计。

■ 实用性规划难点——村民参与度不足是常见痛点。指南第4.2.3条要求"建立村民主体、驻村工作队协同的编制机制",但实际操作中建议:
● 采用"规划明白卡"形式用方言图解方案(我们做过皖西项目的试点,村民签字同意率从60%提升到85%)
● 对历史建筑保护与新建住房的矛盾,优先采用《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导则》的修缮技术标准,避免简单拆除
● 特别注意耕地"非粮化"管控,去年合肥某项目因规划观光农田未预留粮食种植空间被退回修改

需要特别说明:以上分析基于2022年版指南内容,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实施请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建议编制前务必核查2023-2024年是否有补充通知(如2023年安徽省可能出台的耕地保护细则)。

项目实操建议

去年参与六安某村庄规划时踩过几个坑,分享避坑经验:
■ 基础数据核查——必须实地复核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我们发现某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面积比数据库少18%,因历史划拨未登记
■ 产业用地弹性预留——指南要求预留5%-8%的弹性发展用地,但需注意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议在村庄边缘布局"混合用地"区块,像滁州项目做的农光互补用地就符合最新政策
■ 防灾专项不能漏——特别是大别山区项目,要补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隐患点周边30米内禁止新建房屋

大家在编制过程中遇到过哪些具体问题?比如村民建房需求与生态保护红线冲突怎么协调,或者历史建筑修缮与现代生活需求的平衡点把握?欢迎交流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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