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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政策解读-演讲稿 第 1 页
各位领导、各位业界同仁,大家好!我是本次政策解读的分享人。 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核心基础性制度,直接关系到购房群众权益与行业平稳发展,本次即将解读的新出台改革政策,正是回应行业新阶段发展需求的关键部署。 今天我们将围绕“完善预售管理、推行现房销售、加强政策协同”三个核心方向,系统梳理政策内容,帮助大家准确把握改革要求。接下来我们正式开始解读。 第 2 页
本次政策解读整体分为四个逻辑递进的部分:首先阐述改革背景与总体部署,明确本次政策出台的时代背景与改革方向,奠定认知基础;其次对完善预售管理与推行现房销售两大核心制度进行逐条解读,解析政策核心内容;接着梳理土地、融资、建设等配套协同与权益保障政策,展现政策的系统性安排;最后汇总专家观点与地方实践,通过专业解读与案例验证深化对政策落地的理解。 第 3 页
我国房地产市场已完成总量扩张的历史任务,正式迈入存量发展新阶段,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调整,是适应市场发展阶段转变的必然变革。 本章节将系统梳理本次改革的底层逻辑,先回溯预售制度诞生之初的历史贡献,再剖析当前市场环境下预售制度暴露出的结构性矛盾,以此清晰阐明本次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的核心必要性,帮助大家准确理解政策出台的底层动因与改革方向。 第 4 页
我国房地产市场交易结构已发生根本性转变,二手房交易总量全面超越新房,标志着行业正式进入存量提质、结构优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此前规模扩张的发展逻辑已不再适配市场变化,住房需求完成了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迭代,民众对住房品质、交付保障的诉求显著提升,行业发展目标必然从追求规模转向追求质量。 顺应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2026年8月28日,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正式启动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本次改革以完善预售管理、推行现房销售为核心,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关键布局。 第 5 页
商品住房预售制度并非新生事物,更不是天生的缺陷产物,它在我国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承担了关键的历史使命。该制度帮助开发企业快速筹集建设资金,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推动住房供给规模大幅提升,有效解决了改革开放后长期存在的住房短缺问题,满足了快速增长的城镇居住需求,其历史贡献应当得到客观承认。 伴随房地产行业进入存量发展新阶段,预售制度的原生缺陷逐步放大。延期交房、货不对板等纠纷频发,直接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的开发模式不断积累市场风险,同质化粗放扩张催生供给过剩。其核心短板在于“先交钱后收房”的权利不对等,预售资金违规抽挪的问题始终无法根除。 当前市场发展阶段已经发生根本性转变,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已经成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 第 6 页
本次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锚定四大核心原则,筑牢改革行稳致远的根基。 首要原则是坚持人民至上,改革以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从制度层面根源性化解交付风险,回应人民群众最迫切的民生诉求。其次坚持问题导向,改革直击预售制度运行多年积累的延期交付、货不对板等痛点,靶向破解市场突出矛盾。 再者坚持系统思维,改革并非单一调整销售规则,而是协同推进开发公司治理、主办银行资金管控、现房销售落地等多项关键制度,构建完整的制度闭环。最后坚持稳步推进,改革依据项目建设阶段分类施策,赋予地方因城施策的灵活空间,核心锚定“防范风险、提高质量”目标,不搞“一刀切”,为市场主体预留充足的转型适应周期。 第 7 页
完成改革背景与总体方向的梳理后,进入本次政策解读的核心板块,即完善预售管理与现房销售两项核心制度的落地规则。 本次改革以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的交易模式为核心目标,最终达成购房人“所见即所得”的消费体验,从根源化解预售模式积累的市场风险。 改革并非直接取消预售制度,而是从两个维度同步推进优化:一方面抬高现有预售制度的准入门槛、强化预售资金的全程监管,补齐当前制度短板;另一方面,对新增项目有序推行现房销售,逐步推动房地产销售模式向新阶段转型。 第 8 页
本次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的核心突破之一,是重构预售准入门槛,明确要求实行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单体建筑必须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同时授权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落地细则。 原有预售制度允许项目在开工初期即对外销售,购房人从付款到收房往往需要等待两到三年,漫长周期中市场波动、企业经营风险都会传导至购房端,“先交钱后收房”的模式长期积累大量民生诉求。 将预售门槛提升至主体封顶,直接大幅缩短付款与交付的时间间隔,从开发端压缩了风险发酵的空间,从根源上降低了交付风险,精准回应了社会公众对原有预售模式的核心关切。 第 9 页
强化预售资金监管,是此次改革筑牢购房权益防线的核心设计,明确赋予购房人维权保障:开发企业若违约无法按期交房,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企业必须全额退还购房资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本次制度搭建形成闭环监管体系:监管职责明确划分,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履行主体监管职责,专门的住房资金监管机构承担具体执行工作;监管账户规范开立,由监管机构与开发企业签订监管协议,在项目主办银行开立专用监管账户;资金流向全程管控,购房人的首付款、住房贷款等所有购房资金,必须全部存入专用监管账户;监管解除设置刚性条件,只有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水电气热等配套设施满足交付要求后,才能解除资金监管。 这套全流程封闭管理机制,从根源上杜绝了预售资金被违规抽挪的风险,彻底扭转过去购房人权利义务不对等的劣势地位。 第 10 页
本次商品房销售制度改革遵循“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的核心原则,以通知施行之日为分界,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存量商品住房项目适用原有规则,通过分类施策为行业预留转型适应期,从制度层面保障改革平稳落地,避免政策调整对市场造成过度冲击。 针对存量预售项目,改革明确三项具体执行要求,其一合理确定预售资金监管额度,适配原有开发节奏安排;其二优化预售资金使用流程,延续原有预售条件与监管框架;其三严格落实存量项目预售资金管控,守住资金安全底线,兼顾市场稳定与风险防控双重目标。 第 11 页
本次改革遵循新老划断的核心原则,针对不同阶段项目分类施策,为市场预留充足的转型适应期。 明确政策适用范围:以政策通知施行之日为分界,新出让土地项目,以及已出让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全部优先推行现房销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则以鼓励引导为主推行现房销售,兼顾改革力度与市场稳定性。 相较于传统预售模式,现房销售从根源上重构购房逻辑:购房者可实地核验房屋面积、户型与建筑品质,决策后再完成交易,既能够大幅减少各类交付纠纷,从源头化解交付风险,最终实现保障购房人权益的改革目标,让群众获得更安心的购房体验。 第 12 页
现房销售环节设计了备案管理与定金制两项核心保障机制,从交易安全和开发流动性两个维度平衡买卖双方权益。 备案管理建立现房销售准入门槛,开发企业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后,需向属地住建部门报送销售方案与交付合格证明完成备案。制度明确要求交易房屋对应土地使用权需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从根源上杜绝产权纠纷,保障购房人获取清晰无争议的房屋权属。 定金制兼顾开发企业的现金流需求与购房人权益保障,开发企业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即可签订定金合同、收取少量定金,无需等待项目全部竣工。定金全程存入专门监管账户,待房屋达到交付条件后才解除监管,既提前回笼部分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也锁定购房人权益,避免开发企业挪作他用引发风险。 第 13 页
前面我们已经梳理了商品房预售规则调整、现房销售推广的核心改革内容,要让这项关系民生的改革平稳落地,还需要多环节的配套支持。接下来这一章,我们就来看看各项协同配套如何发力,共同保障改革推进和购房人权益。 第 14 页
优化土地供应是推进商品房销售制度改革的基础支撑,核心在于从供给端释放政策红利,为现房销售模式落地创造合理空间。 首先,统筹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结合住房发展规划与年度建设目标确定供应规模,优化空间布局,从源头平衡供需关系,稳定市场预期。 其次,优化土地出让规则,允许带规划方案出让,压缩项目前期筹备周期,降低开发企业的时间成本。 再者,灵活调整购地资金要求,明确开发企业需使用自有资金购地,符合规定的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针对现房销售项目还可结合实际延长缴款期限,合理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最后,落实信息公开要求,现房销售项目需在土地出让环节公开相关信息,保障市场主体的知情权,推动交易透明化。 第 15 页
现房销售模式拉长了房地产项目的资金占用周期,开发企业的融资压力显著提升,主办银行制正是针对这一痛点推出的机制创新,核心优势在于实现双向选择与资金闭环管理。 该制度明确单个房地产项目对应一家主办银行,由项目公司与银行自主完成双向选择。针对开发贷款环节,两项规则明确融资路径:主办银行可单独或牵头组建银团提供融资支持,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申请贷款时,采用分户土地使用权集合抵押模式。 融资端支持多元渠道拓展,允许开发企业通过股权、债券等方式补充资金,确保放款节奏与项目建设周期匹配。风控端实现银企利益绑定,主办银行可全程掌握项目全部资金流向,精准管控开发贷风险,最终达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良性格局。 第 16 页
推行现房销售制度,工程品质是核心底线,项目开发公司制从开发源头筑牢质量安全屏障,为行业改革落地提供制度支撑。 项目开发公司制明确多层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全链条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压实项目开发公司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同步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参与方的主体责任,实现责任闭环。 同步优化配套行政服务,简化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覆盖从规划设计到交付的全开发周期,实现管理提效。 最终指向明确的品质目标,引导开发企业打造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高品质住宅,精准匹配人民群众日益升级的居住需求。 第 17 页
现房销售制度改革的核心落脚点,是全方位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本套制度从四个维度构建完整权益保障体系。 第一项核心举措是推行交房即交证,要求房企在现房销售前完成房屋首次登记,通过优化网签、不动产登记及抵押贷款办理流程,实现购房者收房时同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彻底解决过去“交房多年拿不到证”的行业痛点。 其次,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全程管控购房资金流向,从源头保障每一笔购房款的安全。再者,提高预售准入门槛、有序推行现房销售,真正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从根本上化解逾期交付风险。 最后,引导房地产企业按照“好房子”标准开发建设,持续提升住房建设品质,契合民众对高品质居住空间的需求。 第 18 页
前面我们已经梳理了现房销售制度改革的配套协同与权益保障措施,从土地供应到融资支持,从品质建设到权益兜底,构建了完整的制度支撑体系。接下来我们就来听听权威专家对这项改革的深层解读,看看各地已经落地的试点实践,验证这项改革的实际成效与推进方向。 第 19 页
本轮现房销售改革遵循清晰的演进路径,从2023年提出“有条件现房销售”,到2024年明确“有力有序推行”,再到2025年底提出“推进现房销售制”,完整呈现出稳慎推进、逐步过渡的改革节奏。 清华大学吴璟教授提出,销售制度从以预售为主向以现售为主转变,契合当前居民住房消费升级的内在要求,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该项改革将为“好房子”建设提供关键性制度支撑,从销售端重构行业发展逻辑。 中国社科院浦湛研究员判断,当前正是推行销售制度改革的“关键窗口期”,新制度能够直接保障购房人权益,从源头降低交付风险,同时对改善市场整体供求关系具备正向推动作用。 第 20 页
现房销售并非孤立的制度调整,它与此前推行的项目公司制、主办银行制形成协同,共同构建从源头防控房地产行业风险的系统性制度框架。 这项改革首先重构房企经营逻辑。现房销售模式下,房企需全程承担资金、工期、质量全链条风险,彻底摆脱过往高杠杆扩张的旧路径,转向分批拿地、分批开工、分批竣工的稳健经营模式。 其次推动行业竞争回归产品本质。市场竞争核心从资本扩张能力转向住房产品品质与配套服务能力,经营管理实力偏弱的市场主体将逐步出清,推动行业集中度与整体发展质量同步提升。 最终终结同质化低水平供给,制约房企盲目拿地扩张的冲动,倒逼企业聚焦区域深耕,精细化打磨产品,供给更契合本地差异化需求的住房产品。 第 21 页
政策推行以来,现房销售的市场接受度持续提升,行业转型的趋势已清晰显现。对比2020年与2025年的现房销售占比数据可发现,现房销售规模呈现稳步攀升的态势。 即便新房整体市场仍处于调整阶段,现房销售板块依然保持稳定增长,印证了市场对现房销售模式的认可度持续提升。深圳的数据更能佐证这一趋势,2026年1-7月,深圳一手住宅现售总网签达到8894套,同比涨幅达12%,充分说明现房销售已经成为市场中新的增长点,行业转型的动力持续增强。 第 22 页
海南作为全国首个全面推行现房销售制度的省份,自2020年3月起,即对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为全国改革探索积累了先行经验。2022年下半年起,多城市陆续启动现房销售试点,各地配套推出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契税补贴、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支持政策,降低改革落地阻力。 试点实践的数据打破了“现房销售会引发行业萧条”的预判,海南、荆门等地的落地结果证明,现房销售可推动行业进入更稳健的发展轨道。 该项制度落地取得三重显著成效,一是从开发源头杜绝项目烂尾风险,二是极大压缩信息不对称空间,减少“货不对板”的消费纠纷,三是倒逼开发企业调整经营策略,主动提升住房品质,完善配套与服务水平。 第 23 页
房地产市场激活,核心在于打通置换需求堵点、降低购房决策门槛。宁波推出“三箭齐发”组合政策,精准击中市场痛点,为地方激活住房消费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第一箭瞄准存量换新房的核心痛点,推行住房“以旧换新”,目前累计收到意向申请8917套,完成新房认购2296套,全部流程办结时间压缩至30天以内,高效解决换房群体的流程堵点。 第二箭依托官方平台推出住房“帮卖换新”,累计吸引6100人次访问活动楼盘,完成网签583套,占全市新房网签总量的19%,网签量较5月提升56.7%,显著拉动新房成交。 第三箭发放购房消费券,统筹安排不低于1.6亿元专项资金,政策落地后3-4月完成网签5400多套,成交面积约75万平方米,成交金额约150亿元,成交同比增长4.7%,成功推动当地住房市场整体回暖。 第 24 页
保交房攻坚战已取得标志性成果,截至2025年末,全国750多万套已售难交付住房实现顺利交付,彻底化解了多年积累的行业风险,切实维护了广大购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奠定了平稳基础。 新制度落地呈现分层影响:短期维度,新增供应节奏放缓,为存量房源去化创造有利空间;中长期维度,制度变革重塑市场信任基础,有效改善购房人预期,为住房需求释放注入持久动力。 地方落实需遵循三项核心指引:坚持现房销售推进与预售资金监管并行,保障资金合规使用;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立场,强化跨部门协同与政策支持;细化落地实施细则,营造良性舆论氛围,推动房地产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 第 25 页
今天我们从责任体系搭建、权益保障落地,到专家逻辑解读、地方实践验证,完整梳理了我国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的推进路径与成效。 从项目公司制落实各方主体责任,锚定“好房子”建设的品质目标,到“交房即交证”保障权益、强化资金监管、推行按期交付,我们搭建起了覆盖开发全周期的制度框架;专家明确了从预售为主转向现售为主是住房消费升级的必然趋势,当前正是改革的关键窗口期,而海南试点、宁波激活消费等地方实践也已经证明:现房销售不仅没有阻碍行业发展,反而推动行业摆脱高杠杆扩张旧模式,倒逼竞争回归产品品质,助力行业实现提质升级。截至2025年末,750多万套已售难交付住房顺利交付,保交房攻坚战的显著成效,更为改革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 今天幻灯片上这句话:“让购房者买到的每一套住房,都经得起走进去、看得见、摸得着的检验”,恰恰是这场改革最朴素也最核心的初心——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从来不是简单的销售模式调整,而是以人民为中心,重构房地产行业发展逻辑、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关键一步。短期来看,它放缓新增供应,助力存量去化;中长期来看,它修复市场信心,释放需求活力,推动行业从高速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 改革之路从无坦途,但行则将至,做则必成。未来,只要我们稳慎推进、协同发力,就一定能建成更多符合人民期待的“好房子”,推动房地产行业真正走向行稳致远的新发展阶段。 感谢各位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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