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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裙房商铺的定性
高层办公楼下的裙房设置商铺,不能按商业服务网点来定性。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4.11条的术语定义,商业服务网点特指“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超市等小型商业用房,且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²。你这是办公楼底部的裙房,不属于住宅底部,所以定性上应按常规的商业营业厅(商店)来考虑防火设计。
关于跃层商铺总面积超300平的疏散原则
既然定性为商业营业厅,超过300m²的跃层商铺就不能享受商业服务网点在疏散上的豁免条件。疏散设计必须遵循公共建筑商店营业厅的严格要求:
■ 安全出口个数: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8条和5.5.15条,公共建筑每个楼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跃层商铺如果总面积超过300m²,必须有不少于2个直通室外或直通公共疏散走道的安全出口,不能仅靠商铺内部的跃层楼梯作为唯一疏散通道。
■ 疏散距离:按商店营业厅执行。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商店,双向疏散走道限40m,袋形走道限22m;如果全场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增加25%,即双向50m,袋形27.5m。跃层内部的最远点到跃层楼梯的距离,以及跃层楼梯出口到室外安全区域的距离,需分段累加计算。
关于跃层商铺楼梯是否必须封闭
结论:一般需要设置为封闭楼梯间。
高层建筑的裙房属于高层建筑的附属部分,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2条,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但如果裙房与主体高层之间用防火墙分隔,且裙房本身满足单多层建筑条件时,可按单多层要求采用封闭楼梯间。跃层商铺内部的楼梯作为垂直疏散通道,原则上也应满足封闭楼梯间的要求,即需要设置楼梯间的围护墙体和防火门。
关于疏散距离是否考虑走道宽度
走道宽度不直接影响疏散距离的数值计算,但会影响疏散的有效性和门的开启方向。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7条的条文说明,疏散距离是按直线距离计算的。但走道宽度必须满足百人疏散宽度指标的计算要求。如果走道较窄(比如小于1.4m),疏散门向走道开启时会占用疏散空间,此时门的开启方向和位置必须保证门扇开启后剩余的走道宽度仍能满足最小疏散宽度要求。
关于改造项目中的适用性
既有建筑改造是目前的痛点。原则上是新建筑新标准,老建筑老标准,但如果涉及用途变更(如办公裙房改商业),通常会被要求按现行规范执行。
实际操作中,由于老建筑空间限制,完全满足现行疏散要求往往很困难。很多省市出台了《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指南》之类的地方文件,允许在确实无法完全达标时,采取等效替代或性能化设计(如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加强防火分隔、增设独立疏散通道等)来弥补,但必须经过专家评审论证。建议你查阅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住建或消防部门发布的既有建筑改造消防审查细则。
关于相关图集和实例
■ 图集:可以参考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改版后为23J811-1,具体版本请以最新发布为准),里面有商业营业厅疏散距离计算的详细图解。
■ 实例:大型商业综合体(如万达广场等)中的跃层商铺(俗称“次主力店”)是典型案例。它们通常在商铺内设置封闭或敞开式跃层楼梯作为内部垂直通道,同时在商铺首层及跃层层面分别设置不少于2个直通公共疏散走道或室外的大安全出口。
消防安全涉及生命底线,具体设计请务必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规范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官方原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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