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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规范关于竖井风道(正压及排烟)如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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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1 18:5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旧规范关于竖井风道(正压及排烟)如何衔接

新规范要求正压送风及排烟管道不应采用土建风道(即需要内衬管),当原建筑按照旧规范(可以采用土建竖井风道)设计施工并验收完成,现在需要有局部楼层改扩建(不涉及到核心筒),需要利用原有排烟竖井,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设计内衬管?是否需要施工内衬管?如果需要,是否需要将整栋楼的内衬管都做上?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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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是否需要设计及施工内衬管

这个问题比较典型,结论是:必须设计并施工内衬管

原有建筑按旧规范验收完成,竖井是纯土建风道,但现在局部改扩建要继续利用它做正压送风或排烟,属于改扩建工程范畴,必须执行现行规范。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3.5条和第4.4.5条,这两条均为强制性条文,明确规定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排烟管道不应采用土建风道,必须内衬金属风管。既然规范已经全面禁止防排烟管道采用土建风道,无论原有建筑是什么状态,只要改扩建涉及防排烟系统,就必须按现行标准加内衬。

关于是否需要整栋楼都做内衬

理论上只要求改造涉及的部分满足现行规范,但实务中强烈建议整条竖井通长做内衬

如果只在局部改造楼层加内衬管,上下两端与原有土建风道拼接的接口处,密封极难处理。防排烟系统对漏风率有严格要求,局部拼接很容易漏风,导致系统风量达不到设计值,末端防排烟效果大打折扣。

从施工可行性来看,竖井内衬管是一节一节自下而上吊装拼接的,通长施工反而更容易控制接口质量。如果只在中间几层做,上下断口怎么收口?怎么保证与原土建井壁之间的严密性?这在现场几乎是个死结。所以只要动了这个竖井,基本都要从底到顶整体加内衬,原有土建竖井仅作为保护外壳使用。

实际工程如何把握与规范条文

实际把握的关键在于改扩建的性质和对原有系统的影响:

■ 如果只是室内纯装修改造,完全不改动原有防排烟系统,有些地方审图可能允许原有系统维持原状(按旧规范保留),但这需要当地消防审批部门明确同意,风险较大。
■ 如果改扩建导致防排烟系统变更、扩大服务范围或新增系统,必须按现行规范执行,加内衬管没得商量。
■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此为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对改造工程的防火标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原则上改建部分应满足现行规范。

类似处理经验

项目上遇到这种情况,通常的处理思路和难点有这些:

■ 原有土建竖井当作保护外壳,内部整体吊装金属风管(排烟管道需满足耐火极限要求,如采用带耐火层的镀锌钢板或无机玻璃钢等)。
最头疼的是净空尺寸。原有土建竖井可能只有200~300mm宽,加上内衬管及保温/耐火层厚度,有效截面积可能骤减,风速和风量直接超标。如果尺寸不够,可能要跟结构专业协商局部扩宽竖井,这又涉及结构加固和牵扯面。
■ 施工时注意不要破坏原有竖井每层的楼板封堵,避免上下楼层串火串烟。

消防安全涉及生命财产,此类改造方案最终以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

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政策与规范执行请以主管部门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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