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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集柜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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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1 18: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密集柜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一办公场所内,设置大量档案密集柜(柜体占地面积约占办公区整体面积10%,高度距顶仅15公分),对其防火要求如何依规范落实?各人考虑喷淋无法扑救其内部火灾,其有与办公区无墙体分隔,按火灾荷载过高可以要求,但是无规范条文支持。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防火要求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执行?
2. 有没有更详细的规范条文可以参考?
3. 大家遇到类似问题时是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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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防火要求的实际执行

楼主考虑得很对,密集柜内部火灾喷淋确实无法扑救,而且水渍还会严重损毁档案。实际上,规范对档案库的消防有明确的特殊规定,不仅是不推荐喷淋,而是严禁使用喷淋。

根据《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第7.1.2条,档案库房严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气体灭火系统或其他对档案无损害的灭火系统。纸张火灾深藏于柜内,水不仅难以渗透,还会造成不可逆的二次损害。

在实际执行中,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 必须进行防火分隔:密集柜区域火灾荷载极高,与办公区无墙体分隔是非常危险的状态。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此为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的要求,档案库作为高火灾荷载区域,必须与办公区进行有效分隔。通常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进行围合,连通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改变灭火系统:将密集柜区域从办公区的湿式喷淋系统中摘除,单独设置为气体灭火防护区(如七氟丙烷或IG541系统)。气体灭火能渗透进密集柜内部扑灭火灾,且不留水渍。
■ 解决顶部遮挡问题:你提到柜体距顶仅15公分,这在喷淋系统中是严重违规的遮挡。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第7.2节规定,喷头下方一定范围内严禁有遮挡物。但改为气体灭火后,反而需要房间具备良好的密闭性以维持灭火浓度,此时顶部15cm的缝隙需要做封堵处理或专门计算泄压口。

关于可参考的规范条文

你需要的规范条文支持主要在这几本规范中:

■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
● 第7.1.2条:档案库严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这是最直接的条文支持,直接否定了在密集柜区域用喷淋的做法)
● 第7.1.3条:档案库应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等对档案无损害的灭火设施。
■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 关于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的强制性规定。高火灾荷载区域不分隔,人员安全无法保障。
■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 规定了防护区的面积、体积、泄压口等设计参数,密集柜区域需按此规范进行气体灭火设计。

关于类似问题的常规处理

在既有办公建筑中增设密集柜,遇到业主不愿做气体灭火(造价高)的情况很常见。常规处理思路如下:

■ 方案一(最合规):硬防火分隔+气体灭火。将密集柜区域用轻质防火墙围合,设甲级防火门,内部做气体灭火。这是消防审批最容易通过的方案。
■ 方案二(妥协方案):如果业主坚决不接受气体灭火造价,至少要做硬防火分隔,内部可考虑采用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细水雾水量极小,对档案损害相对湿式喷淋小很多,且有一定穿透力,但需与当地消防部门沟通是否认可其替代气体灭火。
■ 绝对不能接受的方案:密集柜与办公区混在同一空间且采用普通喷淋。这既无法有效灭火,又遮挡喷头洒水,一旦起火将火烧连营。

消防安全问题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具体设计及改造方案请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最新政策及地方标准要求请以主管部门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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