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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 1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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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说安错了,这个判断大概率是对的。你提到的几个问题在施工中确实经常搞混,我一个一个说。
排烟阀和排烟防火阀是不是同一种产品?
不是同一种产品,虽然长得像,但功能要求完全不同。两者的核心区别不是温感器(熔断片),而是耐火性能要求和联动逻辑。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
| 对比项 | 排烟阀(排烟口) | 排烟防火阀 | | 安装位置 | 排烟支管末端、排烟口处 | 排烟风机入口处、排烟支管穿越防火分区处 | | 平时状态 | 常闭 | 常开 | | 火灾时动作 | 火灾确认后打开排烟 | 平时常开,火灾时持续排烟,达到280℃时自动关闭 | | 耐火性能 | 无耐火要求 | 280℃环境下能连续工作不少于30分钟 | | 温感动作温度 | 不需要温感器 | 280℃熔断关闭 | | 联动逻辑 | 火警信号触发开启 | 280℃熔断或消防控制中心远程关闭,同时联锁关闭排烟风机 |
最关键的点:排烟防火阀在280℃时必须自动关闭,并且阀门本身在280℃下要保持不小于30分钟的完整性。排烟阀没有这个耐火要求,就是个常闭风口,火警时打开排烟。
为什么你现场看到的两个阀都有温感器?
这就是消防局说你们安错了的原因。
排烟阀不应该带温感器。你看到的"排烟防火二次执行机构"字样,说明安装上去的本身就是排烟防火阀,不是排烟阀。排烟阀只需要一个常闭执行机构,火灾时接收消防信号自动打开,不需要熔断关闭的功能。你们装上去的阀带温感器,说明采购的就是排烟防火阀。
排烟阀的正确位置是排烟支管的末端或者排烟口,平时关闭,火灾时打开排烟。如果在排烟口装了个280℃会熔断关闭的阀,那火灾时高温烟气刚过来、还没排出室外,阀门就自己关上了,排烟系统直接失效,这是方向性的错误。
把两个阀换一下位置、换一下接线,可以用吗?
不能用。
不是说换个接线方式就行的。排烟防火阀在风机入口处和穿越防火分区处是必须使用的,它有耐火完整性的要求。排烟阀在排烟口位置只需要常闭和开启功能,不带温感器。你把带温感的阀装在排烟口,功能上就多了一个不该有的280℃熔断关闭动作,这个动作会导致排烟口在火灾高温阶段自动关闭,直接违反排烟系统设计意图。
反过来,如果你把不带温感、没有耐火性能的阀装在风机入口处,280℃时这个阀不关闭,风机可能被高温烟气烧毁,也不符合规范要求。
所以不是换个位置、改个接线就能通用的,两个产品的耐火性能和动作逻辑从根本上不一样。
施工时是不是同一种产品,只是叫法不同?
不是。是两种独立产品,厂家出厂时就有明确区分。
采购时看产品名称和执行机构标识。排烟阀的铭牌和执行机构上会写"排烟阀"或"排烟口",排烟防火阀会明确标注"排烟防火阀"和"280℃"字样。你们被指出问题,恰恰是因为执行机构上写了"排烟防火二次执行机构",属于挂错位置了。
实际施工时到底怎么处理?
你现在需要做的是:
■ 对照消防设计图纸和产品明细表,确认排烟口位置、排烟风机入口处、排烟支管穿越防火分区处各自要求的是什么阀
■ 排烟口位置——更换为不带温感器的常闭排烟阀(排烟口),只保留电控开启功能
■ 排烟风机入口处——必须使用280℃排烟防火阀,阀门动作后联锁关闭风机
■ 更换后按规范重新测试联动:排烟阀收到火警信号是否能正常开启,排烟防火阀在模拟280℃时是否能正常关闭并联锁停风机
消防局已经检查出来了,后续大概率会复查。建议按图纸和规范逐一核实整改,不要试图互换位置凑合。排烟系统是消防验收必查项,涉及到人员安全疏散,马虎不得。
以上分析基于规范条文解读,具体整改方案请以消防设计图纸和当地消防部门验收意见为准,必要时请设计单位和消防工程师现场确认。
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范围内的公开规范,涉及的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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