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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6-6-1 10: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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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当单个楼层的面积小于规范允许的最大防火分区面积时,防火分区完全可以跨越楼层,把上下几层的面积算在一起。
这个在工程实践中很常见,尤其是在做商业裙房、多层公建或者一些高层住宅的楼下配套公建时,经常会用到。
关于规范条文
最直接的依据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3.1条的条文说明。规范正文主要规定了不同耐火等级、不同建筑类型、有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而条文说明里明确讲了,划分防火分区的时候,可以按水平方向也可以按垂直方向。所以,用楼板把楼上楼下圈成一个竖向的防火分区,是完全行得通的。
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6月1日起《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已经实施,这是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我上面引用的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3.1条虽然不是强条了,但它是细化执行标准,只要不和通用规范冲突,就依然有效。具体条文细节请以主管部门官方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实际工程中怎么执行
你提到“一个楼层面积小于最大防火分区面积的时候”,这种情况下做竖向分区确实很划算,但执行起来有几个关键点要盯住:
■ 关键是上下连通空间的处理
竖向防火分区的核心,是把上下层的连通开口——最典型的就是楼梯间——当成“室内”来处理。如果你只是简单地在图纸上画个框把上下两层包进去,但上下联系的楼梯是敞开式的,那实际上两层早就通过楼梯这个开口串通了,根本不是一个防火分区,单体准入和消防审查肯定过不了。
规范上的解决路径很清楚,就是把联系上下层的楼梯间做成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用防火门和防火隔墙跟同一分区内的其他使用空间隔开。这样楼梯间自成另一个独立的安全区,而除楼梯间之外的上下层剩余空间,通过楼板自然分隔,靠楼梯间旁的一樘防火门联通,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跨越楼层的防火分区。
■ 安全疏散怎么算
这是做竖向分区特别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一个防火分区至少要有两个安全出口。当你把上下两层划成一个区,你必须保证这个区内的任意一点,都能满足两个方向疏散的条件。
常见做法是,借用本区内通往相邻防火分区的一道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或者如果有条件,在分区的另一头再设一部疏散楼梯。疏散距离的计算必须以本区最不利点为准,不能只按单层考虑。
■ 喷淋翻倍的前提
你引用的5.3.1条正文里,厂房和民用建筑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后,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以增加一倍。竖向分区叠加面积去卡这个上限时,也必须以整栋楼设了喷淋为前提。部分设、部分不设是不行的。
遇到过的问题
以前做项目碰到过这种情况:一个两层的小商业,每层800平,单层远小于规范上限,设计师直接把上下两层划成一个1600平的防火分区。图上看着没问题,但施工时敞开楼梯没包起来,消防验收直接提了。最后现场用防火玻璃加防火门把楼梯封住,才勉强通过。
所以建议在图纸阶段就把楼梯间的做法、疏散口的定位推敲清楚,不要等到施工或验收再补。另外,防火分区划分最终要以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各地对竖向分区的认定尺度可能略有差别,尤其是在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复杂的情况下,提前沟通能避免后续的大量返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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