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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能否将上喷改为风管底部下喷
结论是:可以改,而且在你的工况下大概率必须改,但要注意具体的构造和覆盖要求。
你提到的风管宽度是1400mm,这个尺寸已经超过了规范界定的1.2m临界值。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第7.2.3条规定,当梁、通风管道、排管、桥架宽度大于1.2m时,应在其腹面以下部位增设喷头。
既然原设计的上喷点位与这个1.4m宽的风管重合,意味着这个上喷喷头会被风管完全遮挡,洒水根本无法覆盖下方区域,失去了保护意义。因此,将这个被遮挡的上喷取消,改为在风管底部做下喷,在逻辑和规范上都是行得通的。
关于相关规范条文的进一步明确
除了前面提到的第7.2.3条(大于1.2m需增设),在实际操作中还要结合以下几条规范来把控(注: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第7.2.1条:直立型、下垂型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为75mm~150mm。如果你改为下喷,溅水盘距离风管底部的距离也要参考这个原则,确保布水不受影响。
■ 第7.1.3条及7.1.4条关于喷头间距和保护面积的规定:改为下喷后,要重新核算这个下喷的保护面积和与相邻喷头的间距,确保没有保护盲区,且喷头之间的间距不能小于2.4m。
关于实际工程中的把握与处理经验
在实际项目中,这种机电管线碰撞导致喷淋调整的情况太常见了。分享几点实战经验供参考:
■ 确认风管上方是否有其他需保护设施。如果风管上方还有电缆桥架或者可燃保温层,且原上喷是为了保护这些设施的,那么上方的上喷不能简单取消,而是应该平移到风管两侧(满足间距要求),下方再增设下喷。如果上方全是不可燃的混凝土楼板且无其他设施,直接改为下喷即可。
■ 注意下喷的溅水盘位置。下喷的溅水盘不能紧贴风管底部,一般要留出至少75mm的距离,否则水花打不开。如果风管下方还有灯具、烟感等其他设备,也要统筹考虑标高,避免互相遮挡。
■ 及时办理设计变更。现场把上喷改下喷,属于改变了原消防设计图纸。施工单位千万不要自己直接改,一定要让设计院出具设计变更单或者技术核定单,否则后期消防验收时,图纸和现场对不上,会非常麻烦。
消防安全无小事,喷淋系统的调整直接影响灭火效果,最终方案及现场施工请务必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和正式设计变更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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