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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 1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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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烟设计按公建还是住宅
结论很明确:必须严格按照公共建筑进行防烟设计。
既然建筑定性已经是公共建筑,消防设计就必须“从一而终”,不能因为上部功能叫“公寓”就套用住宅的宽松条款。在消防审查中,公寓属于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其防火和防排烟设计均按公共建筑执行。
关于相关规范条文的明确
这里涉及两个核心规范,以下信息基于目前公开的有效版本,具体请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 第3.1.2条明确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作为全文强制性规范,对建筑分类和消防设施设置提出了底线要求。公寓在建筑分类上归属公共建筑范畴。
你的项目建筑高度99米,大于50米。如果按住宅,50m~100m的住宅在满足条件时防烟楼梯间是可以采用自然通风的;但按公建,99米的公共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必须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绝对不能采用自然通风。
关于实际工程中的把握
在实际工程中把握这个原则,核心就是“定性决定一切”。
■ 系统形式选择:如前所述,99米公建的楼梯间和前室必须上机械加压送风,不能心存侥幸做自然通风百叶,否则审图绝对过不了。
■ 风量计算差异:公建和住宅在加压送风量计算时,参数取值是有区别的。比如门洞断面风速的要求、开启门数量(公建通常按开启3层计算,住宅按开启3层或具体情况)以及漏风量的计算。计算书里的建筑类别必须选“公共建筑”。
■ 其他消防联动:不仅是防烟,包括走道排烟(公寓走道通常较长,需设机械排烟)、防火分区面积、疏散门宽度等,全都要按公建标准来,不要中途混用住宅标准。
类似处理经验分享
之前做过一个类似项目,底下3层商业,上面二十多层公寓,高度80多米。分享几个踩过的坑:
■ 审图中心的“一刀切”:当时设计团队想按住宅做楼梯间自然通风,被审图中心直接打回。审图专家的意见很直接:只要产证性质或规划定性不是纯住宅,一律按公建。后来老老实实加了加压送风井和风机,不仅占了核心筒面积,还增加了造价。
■ 前室送风口的设置:公寓一层往往有很多户,合用前室的门开启频率和漏风情况跟普通办公公建不太一样。建议在计算加压送风量时,充分考虑公寓前室门的密闭性,必要时在系统设计中预留一定的风量余量,防止验收时前室余压值不达标。
■ 核心筒布局:因为必须做机械加压,送风井道面积不小。99米刚好卡在100米以下,如果超过100米还要做避难层。在方案阶段就要把加压送风井、排烟井的位置和面积留足,别到了施工图阶段发现核心筒塞不下。
最后提醒一下,消防设计事关生命安全,具体设计方案和图纸请务必以当地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消防部门的最终审批意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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