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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 11: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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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是否需要设置水幕及防火要求的执行
两栋建筑防火间距不足且中间用连廊相连,不一定非要设置水幕。水幕系统只是防火分隔的手段之一,且在实际工程中往往不是首选。具体如何执行,主要取决于连廊的形式(敞开还是封闭)以及整体的防火设计策略:
■ 情况一:敞开式连廊
如果连廊是敞开式的(两侧无封闭围护结构),且不影响两栋建筑各自的消防扑救面和自然排烟,在很多地方的实际审查中,可以不将两栋建筑合并为一栋计算,连廊本身采用不燃材料建造即可。但这需要当地图审和消防部门的认可。
■ 情况二:封闭式连廊
如果是封闭连廊,通常有两种处理思路:
● 思路A:将两栋建筑和连廊视为一栋整体建筑。此时需要整体核算防火分区面积和安全疏散距离。如果总面积超过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就必须在连廊内或连接处设置防火分隔。
● 思路B:在连廊与两栋主体建筑的连接处设置防火分隔设施,将其断开。首选做法是设置防火墙加甲级防火门,或者使用特级防火卷帘。只有当开口尺寸过大、防火卷帘无法满足跨度要求,且建筑立面不允许做实体防火墙时,才会考虑采用防火玻璃加防护冷却水幕或防火分隔水幕。
水幕系统对消防水量要求极大,会导致消防水池容积大幅增加,造价和后期维护成本都很高,所以非必要不建议用水幕。
关于详细的规范条文参考
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此为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中对建筑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提出了底线要求,是设计的根本依据。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虽然部分条文已被GB 55037取代,但具体构造做法仍可参考。例如第6.5.3条关于防火卷帘的设置要求,第6.5.4条关于采用防火玻璃墙时防护冷却水幕的设置要求。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第5.4节详细规定了水幕系统的设计参数。如果是防火分隔水幕,喷水强度不应小于2.0 L/(s·m);如果是防护冷却水幕,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5 L/(s·m)。
关于实际工程中的处理经验与避坑建议
在项目上遇到过几次类似情况,分享几点实务经验:
■ 方案阶段尽量争取做敞开式连廊。这是最省钱、最不容易在消防审查时卡壳的做法。如果必须封闭,尽量做可开启外窗,满足自然排烟要求。
■ 封闭连廊的防火分隔首选特级防火卷帘。如果建筑专业觉得卷帘影响立面效果,可以考虑防火玻璃,但一定要提前让水暖专业核算消防水量。很多时候建筑专业定了防火玻璃,水暖专业一算发现原有消防水池根本不够,最后只能改回防火卷帘或者扩大地下室水池,造成返工。
■ 注意连廊自身的安全疏散。连廊不能成为疏散的“死胡同”,其内部的人员疏散距离必须满足规范要求,通常需要直通室外或在连廊两端设置符合要求的疏散楼梯。
■ 连廊的结构抗震缝问题。如果两栋建筑高度、结构形式不同,连廊连接处往往需要设置抗震缝。抗震缝的宽度要满足防震要求,同时缝部的防火封堵必须采用柔性防火材料,确保在地震位移时防火分隔不失效。
消防安全无小事,以上分析仅供技术探讨,具体设计方案和防火分隔措施请务必以当地图审机构审查意见和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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