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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 11: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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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个问题:没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防火门是否可不装监控系统?
直接回答:如果没有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通常不是强制要求。但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 如果是纯机械防烟或无需联动控制的简单建筑,且没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那么防火门监控系统也没有联动对象,装不装取决于图纸和地方审图要求
■ 如果是设置了区域报警系统(比如只有手动报警按钮和声光报警器,没有联动控制)的小型建筑,规范也没强制要求上防火门监控
规范依据在这里。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6.7.1条,防火门监控系统是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来设置的。条文说"建筑内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时",注意这个"设置时"的表述,它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强制要求,而是建立在建筑已经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础上。
再一个关键规范是《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这是2023年6月1日实施的全文强制性规范。该规范第5.3.1条要求防火门应能可靠关闭,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但如何实现这个"自行关闭"?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靠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释放装置的机械联动(不需要电气监控);二是通过防火门监控系统接收火灾报警信号后电磁释放。条文本身并没有强制要求用监控系统来实现。
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关于第二个问题:执行建议
实际项目执行中,建议按以下步骤:
■ 第一步:确认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等级。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8.4章,看看这个建筑是否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如果规范明确不需要设,那防火门监控系统一般也就不需要了
■ 第二步:如果是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不管是集中报警系统还是控制中心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通常是要做的,因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6.7.1条要求"防火门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未设置消防控制室时,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 第三步:如果建筑设置了常开防火门(比如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平时需要保持开启),注意《建筑防火通用规范》5.3.1条明确要求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这个自行关闭功能怎么实现?如果现场没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那就靠温控释放装置或者机械联动来实现,不需要电气监控;但如果建筑本身有报警系统,一般是接防火门监控更可靠
我这个项目上遇到过类似情况:一个两层的小商铺,面积不到2000平米,按规范不需要上火灾报警系统,楼梯间的常闭防火门也就没装监控,审图和消防验收都过了。但如果你那个项目有当地消防部门特别要求,或者图纸上已经设计进去了,那还是按图施工比较稳妥。
关于第三个问题:详细规范条文
把几个关键条文整理出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 第6.7.1条:防火门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未设置消防控制室时,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防火门监控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常开防火门两侧应设置防火门监控器
● 2 常闭防火门宜在其一侧设置防火门监控器
● 3 防火门监控系统的报警信号、故障信号、反馈信号应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 第6.7.2条:防火门监控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
● 2 防火门监控器应在接收到联动触发信号后,联动控制常开防火门关闭
■ 第6.7.3条:防火门监控系统的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由消防电源供电
● 2 应设置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应保证监控器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工作不少于8h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 第5.3.1条:防火门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
● 2 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功能
● 3 设置在疏散走道上的防火门应具有自动关闭、自动释放的功能
注意GB 55037-2022是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其中第5.3.1条第3款对疏散走道上的防火门提出了"自动关闭、自动释放"的要求,这个"自动释放"功能通常是通过防火门监控系统或温控释放装置来实现的。
以上规范版本为训练数据收录版本,引用前请确认最新官方公告。具体工程设计请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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