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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 11: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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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生产消防合用的系统,在工业项目里确实经常碰到,尤其是有深井水源用的时候,怎么把两条线合到一块,又满足各自规范,确实需要仔细推敲。我结合这几年的项目经验聊聊。
关于如何把握这个系统
先说说总体原则。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核心是两个字:安全。既要保证消防用水的瞬时大流量要求,又不能因为生产用水波动影响消防储水。地下深井水作为水源,好处是水质相对稳定、水温低,对消防来说有利,但也要注意水质的腐蚀性问题和深井泵的可靠性。
实际操作中,我觉得有几个关键点需要重点把握:
■ 水质处理。生产用水可能对水质有特定要求,消防本身没有硬性要求但要求防腐。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4.2.2条,当消防水池采用地下水作为消防水源时,应做水质检测,并采取防腐蚀措施。如果生产用水是有腐蚀性的,就不能跟消防共用,这个问题必须明确。
■ 两路供水。深井泵往往存在单路供电风险。规范要求消防水源应可靠,建议设置备用水泵或者高位消防水箱做第二水源,否则消防审查可能过不了。
■ 水箱容积。生产消防合用的水池,应该两份容积都要独立核算,不能挤占消防储水。这个在《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和GB 50974-2014里都有明确条文。
关于规范条文
规范层面,最核心的是《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其中第5.2.2条规定了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第5.2.3条要求消防用水与生产用水共用水池时,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被挪用的技术措施,比如在水池内设置溢流墙、设独立的消防水泵吸水井等。另外《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3.1.2条也有相关总体要求。
但特别注意,GB 55037-2022是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全文强制性规范,旧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中的部分条文已被其取代。具体条文请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最新图纸为准,我这里提到的版本仅供参考,引用前请核实是否现行有效。
关于经验分享
分享一个之前项目上的做法,供参考。
那个项目是化工厂,用的就是地下深井水。我们采用了下面的方案:
■ 深井泵直接供水到厂区生产给水管网,同时在厂区设置一个高位消防水箱,兼做生产调节水箱。水箱容积按消防初期10分钟用水量加生产调节水量合计,用溢流堰把消防储水隔离起来,确保消防水不动用。
■ 生产给水管网与消防管网之间,通过一个自动切换的减压稳压阀组连接,平时生产管网压力带消防管网;当消防系统启动时,消防泵直接从生产消防合用池吸水,通过消防管网出水。
■ 深井泵按一用一备配置,并且设置了双回路电源,确保消防用电。
这套系统已经运行了几年,反馈还可以。但每个项目的工艺、水源条件、业主要求都不同,我的做法仅供参考,最终方案必须以通过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施工图为准。具体设计还是建议咨询有资质的专业设计院来做,涉及消防的东西不能拍脑袋。
提醒一句:消防给水系统的可靠性直接关系到火灾时的生命财产安全,最终方案应当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同时建议找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签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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