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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连廊开窗过小影响排烟照明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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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1 19:4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电梯连廊开窗过小影响排烟照明采光

老旧小区安装电梯连廊开窗宽340mm.长1390mm.整个疏散楼梯间(敞开楼梯间)每层只靠这么小的窗采光照明排烟,是否合理

相关问题讨论:
1. 疏散距离的计算是否需要考虑走道宽度的影响?
2. 这个要求在改造项目中如何适用?
3. 有没有相关的图集或者实例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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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1 11: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问题挺典型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后期好多都遇到了这个麻烦。按你说的这个尺寸(宽340mm、长1390mm),可开启面积大概0.47平米,对于敞开楼梯间来说确实偏小了,下面分几个方面说。

关于窗户尺寸是否合理

首先明确结论:按规范要求,这个窗基本不满足自然排烟和天然采光的基本要求

排烟方面,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3.2.1条,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敞开楼梯间,应能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宜每隔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的可开启外窗。你这个单层窗的面积才0.47平米,差得远。

采光方面,虽然旧规对楼梯间天然采光没有特别严格的强制性数值,但按《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7.2.2条,楼梯间等交通联系空间的采光系数标准值不宜低于0.5%,这么大一个空间靠一个0.47平米的窗是远远不够的。白天不开灯都很难看清,照明和应急疏散使用都有问题。

此外,尺寸比例也不合理。340mm的宽度,连一个人的普通肩宽(约500~600mm)都不到,紧急情况下为排烟或人员探头向外求助都非常不便。

关于疏散距离计算是否需要考虑走道宽度

疏散距离的查表计算,规范里是按直线距离(或者按行走路径来算,看具体位置)来定限值的。例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7条,对于敞开楼梯间,疏散距离是从最远点到楼梯间的门的距离,本身不单独减去走道宽度的数值。

但在改造项目中,走道宽度不够会直接影响疏散效率和安全。一是会降低通行能力,容易造成拥堵;二是如果走道净宽过小(小于规范要求的1.10m或1.20m),则算作疏散宽度不足,这在消防验收时是直接卡脖子的。所以实际做疏散设计时,不能只盯着距离,必须同时校核走道的净宽,这是两个独立的控制指标。

关于改造项目中的适用标准和图集问题

对老旧小区改造,各地政策有时会有一定的灵活性,但不等于可以无限降低标准。核心依据是《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 55022-2021(全文强制性规范,2022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7条要求:既有建筑进行维修改造不应降低原建筑的防火等级和疏散安全水平。也就是说,改造后的电梯连廊楼梯间,其自然排烟和采光条件不能比原始的楼梯间更差,而且应当适当提升。

具体如何提升,可以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中关于敞开楼梯间的条款来执行。至于图集,可以查一下《既有建筑改造与加装电梯图集》(如各地住建部门出的地方图集,比如上海的、广州的)。但说句实在话,图集上的做法主要是适配标准层高,你这种窗户洞口已经留好了的情况,很可能需要做专项的非标设计(比如扩大窗洞,或者把窗改造成门+阳台的推拉门形式,或者加装机械排烟补风装置)。

总结一下
■ 这个窗户肯定不合理,需要跟设计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 改造项目不能以“老旧小区”“既有建筑”为理由忽视消防要求
■ 建议补充:具体的建筑高度(檐口高度)、楼层总数、楼梯间是否完全依靠这个窗采光排烟

不过具体是否可以通过验收,最终还是要以当地消防部门和审图机构的审批意见为准。建议你先拿着规范条文去找设计院或总包协调,看看能不能扩大窗洞或调整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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