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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 11: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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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走道隔墙开窗的防火要求
这个问题我做过不少项目,确实容易让人困惑,我来逐条说说我的理解。
这些问题之间有没有矛盾?
没有矛盾,而是一个完整的防火逻辑链。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6.2.2条(全文强制性规范),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对于医院、学校等高层民用建筑,部分情况下要求更高,比如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医院病房楼走道隔墙要求1.00h)。
隔墙的耐火极限要求1小时,那么在隔墙上开的窗户,其防火性能也必须与隔墙相匹配,否则这个窗户就成了整个防火分区的薄弱环节。所以要求使用乙级防火窗——乙级防火窗的耐火极限正好是1.00h(根据《防火窗》GB 16809-2008第5.2条),能够与隔墙的耐火极限保持一致,这是防火设计的基本逻辑。
是否一定是乙级窗?是否属于强制条款?
是的,一般情况下必须采用乙级防火窗。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6.2.4条:“疏散走道两侧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这条属于全文强制性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没有商量的空间。
你问"建规"和这个有没有矛盾,其实《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2.9条也明确写了:"建筑内疏散走道的隔墙两侧开设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两本规范的要求是一致的,不存在冲突。
在实际工程中怎么执行?
我经手的项目,处理方式一般分几种情况:
■ 采光窗 / 通风窗:使用乙级固定防火窗。固定式防火窗不可开启,能满足采光需求,同时保证防火性能。做法是在隔墙上预留窗洞,安装满足GB 16809要求的防火玻璃和窗框。
■ 观察窗(特别是ICU、手术室等医疗功能用房):可以使用防火玻璃隔断,但必须保证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有相应的型式检验报告。如果要求可开启(比如通风),则必须采用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窗,并设置火灾时联动关闭的控制装置。
■ 实际落地的几个注意点:
● 防火窗必须有CCCF(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和型式检验报告,否则消防验收过不了
● 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必须用防火密封材料填塞严密
● 窗扇的开启方向没有硬性要求(甲级防火门有疏散方向要求,防火窗通常不同),但固定窗最简单可靠
● 如果设计阶段没有考虑这个问题,施工中途要加窗,建议先和当地消防部门沟通一下
遇到过的实际案例
之前有一个医疗项目,走道上开了几扇通风窗想利用自然通风,审图的时候就提了这个问题。后来我们跟使用方沟通,明确了哪些是采光窗(用固定防火窗),哪些确实需要通风(用联动关闭的乙级防火窗,接到消防报警系统),方案做下来虽然增加了成本,但消防部门是一次通过的。
具体项目还是建议以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各地对医疗类建筑的执行尺度可能略有差异,先跟审图中心或消防科确认一下比较稳妥。
另外提醒一下,以上规范依据基于我掌握的有效版本范围,GB 55037-2022是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全文强制性规范,至于后续是否有修订,建议直接登陆住建部官网或查阅最新版规范文本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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