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敞开式走廊疏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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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1 19: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敞开式走廊疏散问题

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到最近安全出口可按防火规范5.5.17条疏散表增加5米,如果是非封闭楼梯间需要再减少5米吗?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防火要求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执行?
2. 有没有更详细的规范条文可以参考?
3. 大家遇到类似问题时是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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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1 11: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疏散距离增减5米的叠加计算

楼主提到的“非封闭楼梯间”,在规范语境下通常是指“敞开楼梯间”。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7条的规定,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增加5m;而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减少5m,当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减少2m。

如果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即房间开向敞开式外廊,且最近的安全出口是敞开楼梯间),在实际计算中是可以代数叠加的。也就是说,如果是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的房间,增加5m再减少5m,相当于按表格基准值执行,不增不减;如果是袋形走道尽端的房间,则是增加5m减少2m,最终净增加3m。

关于实际工程中的执行与注意事项

在实际工程中执行这条规定,有几个关键点必须注意:

■ 确认建筑类别与楼梯间形式的合规性。高层建筑(除裙房等特定情况外)的疏散楼梯一般要求采用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不能采用敞开楼梯间作为安全出口。所以这个“减少5m”的条款,绝大多数情况下只适用于多层建筑。
■ 测量基准点。距离的起算点是“房间疏散门”,终点是“安全出口(楼梯间入口)”,必须是直线距离,不能沿着走道折线测量。
■ 敞开式外廊的界定。外廊必须是真正“敞开”的,如果外廊后期被业主或物业用玻璃窗封闭了,就失去了自然排烟的优势。图审和消防验收时如果按封闭外廊算,那增加的5m就会被扣除,极易导致疏散距离超标。

关于参考规范条文

目前主要参考以下两部规范(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7条:这是具体数值和调整系数的直接依据。建议配合查阅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8J811-1,里面对距离叠加计算有非常直观的图示说明。
■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第7.1.4条:此为全文强制性规范,对安全疏散距离做了原则性规定。虽然通用规范没有直接列出所有加减米数的细节,但它是上位法,设计时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规范和建规的要求。

关于类似问题的实务处理经验

项目上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通常的处理策略是:

■ 优先优化楼梯间形式。只要条件允许,尽量把敞开楼梯间做成封闭楼梯间。做成封闭楼梯间后,不仅不需要扣减那5m或2m,整体消防安全性也大幅提升,后期消防验收和图审会顺畅很多。
■ 提前沟通叠加口径。虽然国标图示支持+5和-5叠加,但极少数地方消防审查专家对“敞开楼梯间”的界定非常严格,或者对叠加计算有地方性指导意见。在方案阶段,建议拿着疏散距离计算简图提前跟当地图审机构或消防审查部门沟通一下,确认当地的执行尺度。
■ 严控外廊封闭。在图纸说明和后期物业交底中,必须明确强调敞开式外廊严禁私自封闭,否则会带来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合规风险。

消防安全无小事,具体项目的疏散距离计算和楼梯间形式设置,请务必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和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正式施工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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