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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仓库储存袋装塑料颗粒,喷淋系统设计参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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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1 19: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丙类仓库储存袋装塑料颗粒,喷淋系统设计参数问题

请教各位老师,根据《喷规》附录B,颗粒状A组塑料可归入B组塑料范畴,根据《喷规》附录A的续表A,B组塑料火灾危险等级为仓库危险级2级。当设计高度不大于12米的仓库储存袋装聚乙烯、聚丙烯等塑料颗粒,设计采用湿式喷淋系统,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喷头流量系数K的选择,是根据表5.0.5中仓库危险级2级采用K202喷头,还是根据表5.0.5中袋装不发泡塑料要求采用K363喷头?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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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你这个仓库喷淋设计参数的问题,我之前也遇到过类似的争议,说下我的理解和分析,供你参考。

关于火灾危险等级与K系数的选择

核心问题在于,你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以下简称《喷规》)附录B,将“颗粒状A组塑料”归入“B组塑料”,从而判定火灾危险等级为仓库危险级II级。这个逻辑链条里有一步需要再推敲一下。

规范附录A货品分类中,A组塑料与B组塑料的火灾危险等级不同。A组塑料的火灾危险等级是仓库危险级III级(如其附录A续表A所示),而B组塑料才是仓库危险级II级。你提到的“颗粒状A组塑料可归入B组塑料”这一说法,在《喷规》附录B的条文说明里确实有提到——对于袋装不发泡塑料颗粒,可按其储存情况评估火灾危险性,但并未明确将其完全等同于B组的低危险级。实际工程中,审图中心或消防部门对此的理解可能存在差异。

更稳妥的做法是,以表中明确给出的分类为主要依据。《喷规》表5.0.5中,当最大净空高度不大于12m且储物高度不大于10.5m时,针对“袋装不发泡塑料”给出的是采用K363喷头。也就是说,规范对塑料袋装不燃或难燃颗粒的外包装可能带来的火灾风险是有考虑的。

如果严格按照表5.0.5来选择,对于你描述的塑料袋装塑料颗粒,直接套用“仓库危险级II级”选K202喷头,可能会被认为是偏于冒险的,因为表里给II级对应的喷头参数是针对纸箱包装的普通物品,而塑料袋属于更易燃的材料。

给你的建议

  • 先确认火灾危险性分类的最终依据。建议你查阅当地施工图审查中心或消防部门发布的技术问答、指导文件,看他们对“袋装塑料颗粒”如何定性。很多地方的审图中心对此有统一口径,直接问他们最稳妥。
  • 如果依据模糊,建议按不利原则设计。在设计阶段,与其后面被图审退回或施工过程中产生争议,不如直接按“袋装不发泡塑料”对应的K363喷头来设计。虽然喷头成本高一些,但省去了后续沟通和变更的麻烦,也更容易通过审查。
  • 关键参数不能只看K值。还要看你的最大净空高度、最大储物高度、喷头最低工作压力(ESFR喷头对压力有要求),这些都会影响最后的喷头选型布置和流量计算。
  • 最终以当地消防部门或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批意见为准。不同地区的理解可能不一致,这是最直接的解决途径。

还需要补充的信息:

■ 仓库的最大净空高度具体是多少?储物高度又是多少?这是确定ESFR喷头是否适用的前提条件。
■ 存储方式是什么?是堆垛还是货架?如果是货架,还需要货架内置喷头。
■ 目前是否已经送审?有当地审图中心的初步意见吗?

搞清楚火灾危险性等级这个源头,后续的选型就顺了。以上是基于规范的分析思路,具体请以项目所在地的消防审批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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