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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制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几个关键问题
这个问题直接牵涉到几个规范条文,我按你问的三个方面来说。
第一,一个防护区最多能用几套预制装置
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第3.1.14条,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套。这是上限,实际设计中还要结合防护区的容积、灭火剂设计浓度来算具体套数,不是单纯按面积拍脑袋定的。比如配电房常见的防护区,容积超过一定值后,单套装置的灭火剂储量不够覆盖,就要增加套数,但上限就是10套。
第二,灭火剂储存量的计算
这个按规范第3.3.6条来,七氟丙烷的设计用量计算公式是:
灭 火 剂 设 计 用 量 = (灭 火 设 计 浓 度 × 防 护 区 净 容 积) ÷ (1 - 开 口 补 偿 系 数)
对于配电房这种电气火灾场所,设计浓度一般取8%,喷放时间不大于10秒(规范第3.3.7条)。储存量要在设计用量基础上考虑钢瓶剩余量和管道残余量,实际工程中厂家会给出具体充装量。特别提醒一下,预制系统一般是定型的柜式装置,储存量是固定的,选择时要确保单套装置的充装量能满足你那个防护区的计算用量,不够就加套数。
第三,启动时间的要求
规范第5.0.10条有明确要求:预制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灭火剂喷放到达到设计浓度的时间不应大于8秒(这是针对整个防护区而言的,不是指单个装置的动作时间)。延迟时间一般设定为30秒,用于人员疏散,具体时间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但不宜超过60秒。
工程实践中需要注意的几点
■ 配电房作为重要设备间,气体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必须纳入消防控制室,自动报警系统的探测器选型要匹配——感烟探测器优先,因为七氟丙烷喷放前需要预警时间让人员撤出
■ 预制装置本身的安装位置要考虑检修通道,别贴着配电柜太近,留出操作空间
■ 防护区要设置泄压口,这点容易被忽略,GB 50370-2005第3.2.7条有要求
需要说明一下,以上内容依据的是《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具体设计参数和产品选型请以最新版本规范为准,同时必须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批。
配电房气体灭火属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建议在设计阶段就请有消防设计资质的单位介入,别省这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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