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疏散外门数量的设置逻辑
疏散外门的设置数量,不完全取决于防火分区数量,但跟防火分区有直接关系。先说规范依据再拆开讲。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8条,公共建筑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这里有一个例外:当防火分区面积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设置1个安全出口:
| 耐火等级 | 层数 | 每层面积上限 | 人数上限 | | 一、二级 | 最多3层 | 200m2 | 第2、3层人数≤50人 | | 三级 | 最多3层 | 200m2 | 第2、3层人数≤25人 | | 四级 | 最多2层 | 200m2 | 第2层人数≤15人 |
所以逻辑是:先按防火分区来确定最少需要几个安全出口(通常是2个),再根据人数和疏散宽度具体计算到底需要设几个(因为2个还不够宽的话就得加)。疏散门的净宽度计算依据见第5.5.30条,疏散总宽度 = 人数 x 每100人所需净宽度(米/百人,跟楼层和耐火等级有关,一二层0.65,三层0.75,四层以上1.0)。
实际工程中的执行要点
■ 疏散门的位置还要满足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最大距离要求,一般是两个出口之间的最小直线距离不小于5米,且到每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能超过最大疏散距离(见第5.5.17条,托儿所幼儿园是25米,高层医疗35米,普通建筑40米等)
■ 首层疏散外门还要注意跟楼梯间的关系:如果楼梯间直通室外,那楼梯间门就可以作为疏散外门考虑;如果楼梯间在室内,则需要通过首层大堂或走道再疏散出去,那大堂的对外门也需要满足疏散宽度要求
■ 需要注意,《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已于2023年6月1日实施,这是全文强制性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中与GB 55037-2022要求不一致的强制条文已废止。GB 55037-2022第7.1.3条对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数量的规定基本延续了旧规范思路,但疏散宽度和距离的计算参数有调整,所有设计必须以此为准
平时处理时我的习惯做法
■ 方案阶段就把防火分区图先画清楚,每个分区按规范算最少出口数
■ 然后用人数估算疏散宽度,宽度不够就增加出口
■ 门的位置还要结合疏散走道和楼梯间的位置一起排,保证从房间最远点到外门的疏散距离不超限
■ 最后把计算结果填到疏散校核计算表里,留好计算依据供审查
不过建议你补充一下具体是什么类型的建筑(公共建筑还是住宅?地上还是地下?),以及建筑层数和耐火等级,这样能给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另外,这个问题的最终答复以当地消防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意见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