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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个帖子把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的区分依据问得很清楚,我就顺着这个逻辑往下说。
关于考试题里“300℃临界燃点”的来源
楼主提到的“固体根据燃点的高低分为可燃固体和易燃固体,其中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的临界燃点为300℃”,这个说法出处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和配套的《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教材里都有体现。具体说,这个300℃是参考了国际通用划分方法,以燃点300℃作为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的分界——燃点低于300℃算易燃固体,高于300℃算可燃固体。不过楼主问的是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的区分,这个就和固体不一样了,液体的区分依据是闪点。
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的区分依据
液体是以闪点为基准来划分的。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3.1.1条和3.1.3条条文说明:
■ 易燃液体:闪点小于 28℃的液体(例如汽油、乙醇、丙酮)
■ 可燃液体:闪点大于等于 28℃且小于 60℃的液体(例如煤油、松节油)
■ 另外,闪点大于等于 60℃的液体算丙类液体(例如柴油、机油)
这个分界线28℃是参照国际通行的危险货物分类标准来的,也与《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的规定一致。28℃以下,常温下就容易挥发出可燃蒸汽,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所以要单独分类处置。
注意:上述数据是GB 50016-2014版的规定。目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已经实施,其中对液体火灾危险性分类也有规定,部分条文和旧规范有衔接调整。实际工程中建议以GB 55037-2022及当地消防部门最新的审批要求为准。
实际工程中怎么把握
工程应用上,主要看这几个方面:
■ 仓库和车间的防火分区面积、防火墙设置、消防设施配置,都要根据液体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来确定。易燃液体(甲类)和可燃液体(乙类)在防火间距、泄压面积、电气防爆等级上的要求都不一样
■ 甲类仓库和乙类仓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不同,甲类更严格。具体数值查GB 50016第3.3.2条
■ 储存易燃液体的储罐区,单罐容量、罐组总容量都有上限,而且需要设置防火堤或围堰,这个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2018年版)里有详细规定
■ 灭火措施也不一样——甲类液体一般用泡沫灭火系统,乙类液体可以用泡沫或干粉,具体参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处理经验分享
我在设计院的时候处理过一个汽车涂料仓库的项目,里面同时存放甲类(二甲苯、乙酸乙酯)和乙类(松节油)液体。总结几个实操要注意的点:
■ 甲类和乙类液体不能混放在同一个防火分区,必须分开,而且甲类要单独设仓库
■ 地坪要做防腐蚀和防渗漏处理,防止液体渗流
■ 排风系统要按事故通风来设计,排风口设在易燃液体存放区的下部,因为蒸汽比空气重
■ 电气设备要全部防爆,接线穿管都要密封
■ 比数据更重要的,是拿到规范原文逐条核对。每个条文后面都有条文说明,写得很清楚
最后提一句,涉及具体工程的消防设计,一定以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不同的消防审验机构对新规范的执行尺度可能有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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