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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确实容易绕进去,我把几个问题拆开来说清楚。
关于自然排烟是否需要补风
先给个明确结论:自然排烟同样需要可靠的进风或者补风,这不是机械排烟的专利。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1.4条,排烟系统(包括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均应设置补风系统。道理很简单——排烟的本质是把烟气排出去,如果排出去多少体积的烟气,没有等量的空气补充进来,室内就会形成负压,烟气反而排不出去,或者排烟效率大打折扣。实际操作中经常看到开窗排烟但窗户开得不大,自然补风不够,排烟口吸力非常弱,就是这个道理。
注意:GB 51251-2017第4.1.4条是全条文强制性规范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实施后仍应执行的专项规范条文,具体执行请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关于地下设备房和走道通过窗井自然排烟的问题
地下设备房和走道,如果采用窗井进行自然排烟,不管是住宅还是公建,仍然需要考虑补风。
窗井自然排烟时,烟气通过窗井排出室外,但窗井通常是封闭的,如果只有窗户而没有设置专门的进风口,补风从哪里来?总不能从门缝里漏进来那点气吧。标准对此有明确要求:
根据GB 51251-2017第4.5.2条,补风应直接从室外引入,且补风口的面积不应小于规定值。对于自然补风,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3m/s。地下设备房和走道如果用窗井排烟,可以结合窗井设置自然补风窗或者补风口,但必须确保补风量达到排烟量的50%以上。
另外注意,根据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2.2.5条,地下建筑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应满足自然排烟要求,且排烟口距最远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m。窗井的布置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
关于地下车库通过坡道自然排烟
先说答案:坡道可以作为地下车库的自然排烟口,但必须满足一定条件,不是随便拿坡道来排烟就行的。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第9.2.2条,地下汽车库可以采取汽车坡道作为自然排烟的方式。汽车坡道的开口部位可以作为自然排烟窗,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坡道开口部位的净面积不应小于车库面积的2%
■ 坡道开口部位应设于车库外墙或屋顶,不得设在内部
■ 坡道开口部位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 风量计算:按坡道开口面积计算自然排烟量,应满足车库排烟量的要求
关于你说的“喷淋或水幕、防火卷帘不降下来”的情况,这是在消防设计中经常遇到的优化做法。根据规范,如果坡道采用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喷淋),且防火卷帘可以联动不降下(保持敞开状态),那么坡道可以作为自然排烟通道。但需要强调的是:
■ 坡道做喷淋保护,目的是保护坡道本身不被火灾蔓延,而不是替代消防设施
■ 不降下防火卷帘必须经过消防部门审批,不能自己决定
■ 即使坡道作为自然排烟口,仍然要满足上述排烟面积要求
如果用坡道自然排烟,车库还要不要做补风?
这个问题很多人容易搞混。如果坡道本身既作为排烟通道,又作为自然补风通道,那么不需要额外设置补风系统。 因为坡道是敞开的,火灾时烟气从坡道排出,新鲜空气通过坡道进入车库,形成了自然气流组织。但前提是:
■ 坡道宽度和面积足够大,能同时满足排烟量和补风量的要求
■ 坡道没有设置防火卷帘或者卷帘未降下
■ 坡道开口没有被车辆堵塞
如果坡道面积不够或者被分隔,则需要额外设置机械补风系统。
需要提醒的是:以上分析基于训练数据覆盖范围内的规范版本(GB 50067-2014、GB 51251-2017等)。自2023年起,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已全面实施,部分条款可能对原有规范有更新或调节,具体执行请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并核查GB 55037-2022对自然排烟和补风的具体要求。
实际工程中的处理建议
项目上遇到类似情况,我的经验是:
■ 先跟当地图审中心和消防部门确认他们认可的排烟方式,各地执行尺度确实有差异
■ 地下设备房和走道:如果条件允许,优先采用机械排烟+机械补风,系统简单可靠;如果要用自然排烟,窗井的补风一定要设计到位,否则验收过不了
■ 地下车库:坡道自然排烟是最经济的方式,但必须做足设计依据,包括计算书、模拟分析等,图纸上要明确标注排烟口位置和面积
■ 坡道做喷淋保护不降卷帘的方案,必须请消防部门提前介入确认,否则后期整改成本非常大
你目前是在做方案阶段还是在深化设计?如果是方案阶段,建议先跟当地消防部门沟通一下他们的习惯做法,能省不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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