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7|回复: 1

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2

回帖

4062

积分

版主

积分
4062
发表于 2026-5-21 20: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3.1.7 高度超过 100m 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由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可以跨越避难层。问题:由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直接控制时,由于距离过远,安装总线中继器是否对3.1.7条有影响,是否违反3.1.7条。

相关问题讨论:
1. 报警系统的选型是否需要考虑建筑的使用性质?
2. 这个条款在实际设计中容易出现哪些误解?
3. 大家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实际案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万

主题

-2

回帖

4062

积分

版主

积分
4062
 楼主| 发表于 2026-6-1 11: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安装总线中继器是否违反3.1.7条

直接回答你的问题:单纯在消防控制室主机引出的总线上安装信号中继器(或总线放大器),从字面上并不直接违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3.1.7条的规定。因为3.1.7条明确豁免了“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允许其直接控制的设备跨越避难层。

但是,从工程实践和系统可靠性的角度来看,强烈不建议在超高层建筑中采用“消控室单台主机加总线中继器”直接带全部楼层设备的方案。原因如下:

■ 规范的本意是故障隔离。3.1.7条限制其他控制器跨越避难层,是为了防止某一层发生火灾烧毁弱电井内的线缆时,导致跨越该层的其他楼层报警设备全部瘫痪。消控室主机虽然被允许跨越,但如果整栋楼几百米高度全靠二总线硬拉,一旦竖井内主干线受损,整个大楼的报警系统将完全失效,风险极大。
■ 二总线的物理限制。火灾报警系统的二总线传输距离和带载能力是有限的。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m,加上水平布线,线路总长很容易超过1000米甚至更远。即使加了中继器放大信号,线路的分布电容、电阻导致的电压降和信号畸变也会非常严重,后期极易出现设备掉线、误报或通讯故障。
■ 验收风险。在实际消防验收和图审中,专家通常不认可这种为了省区域主机而牺牲系统整体可靠性的做法。

关于超高层建筑报警系统的选型建议

针对你提到的相关问题讨论中关于报警系统选型的疑问,对于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建议按以下思路进行系统架构设计:

■ 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不要试图用一台主机带全楼。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作为主控,同时在各个避难层或设备层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 区域控制器不跨越避难层。每个避难层设置的区域控制器,只负责本避难层及其上下相邻楼层且不跨越下一个避难层的探测器和模块,完美契合3.1.7条的要求。
■ 采用光纤联网。消控室的主机与各避难层的区域控制器之间,通过消防专用光纤环网进行通讯。这样既解决了长距离信号衰减的问题,又保证了通讯的极高可靠性。
■ 总线隔离器的设置。根据GB 50116-2013第3.1.6条,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隔离器保护的设备总数不应超过32点。在穿越避难层楼板处,必须合理设置隔离器以限制故障范围。

补充注意事项

■ 线缆选型与敷设。超高层建筑的消防主干线缆必须采用耐火线缆,且在弱电井内敷设时,应与其他非消防线缆保持安全距离或采用金属桥架物理隔离,防止火灾时线缆 mutual 影响。
■ 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条文及系统设计方案,请务必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超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属于重中之重,最终方案请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建议出图前与当地图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

希望这些项目上的经验对你做系统选型和图纸深化有帮助,如果还有具体设备参数或布线细节的问题,欢迎继续探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admin@archask.com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蜀ICP备20022646号

在本版发帖
会员粉丝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