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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刀梯和消防电梯的合用前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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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1 22: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剪刀梯和消防电梯的合用前室

剪刀梯和消防电梯的合用前室是可以用自然通风吗?规范是说宜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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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1 12: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规范条文依据

这个问题在防烟排烟规范里有非常明确的界定。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3.1.6条规定:“剪刀楼梯间应分别独立设置防烟系统。当剪刀楼梯间共用一个前室时,前室及剪刀楼梯间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楼主提到规范说“宜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这其实是对一般合用前室的表述。对于常规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或100m的住宅建筑,其合用前室在满足可开启外窗面积等条件时,确实可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8.2.3条采用自然通风。但剪刀楼梯间共用前室属于特殊平面布局,规范在此处将用词升级为“应”,直接排除了自然通风的适用性。因为剪刀梯的两个梯段在同一前室开门,气流组织极易相互干扰,一旦发生火灾,烟气会通过共用前室在两个梯段间串流,自然通风无法形成有效的防烟分区。

关于实际工程如何把握

在实际项目中,剪刀梯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防烟方式只能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计,不能套用自然通风的做法。把握要点如下:

■ 系统必须独立:剪刀梯的两个梯段必须分别设置独立的加压送风系统,合用前室也需要单独设置一套系统。严禁为节省设备投资将两个梯段合并为一套系统,消防审查一律不通过。
■ 风量取值与修正:前室加压送风量需按GB 51251-2017表3.4.2-2取值,建筑高度≤50m时基本风量为16000m³/h,>50m时为22000m³/h。实际选型需根据开启门数量、管道漏风系数及余压控制要求进行修正。
■ 余压控制是核心:机械加压系统必须配套余压控制器和旁通泄压阀。合用前室设计余压值应控制在25~30Pa,剪刀梯梯间应控制在40~50Pa。余压过高会导致疏散门无法推开,余压过低则防烟失效。

关于类似处理经验分享

项目上遇到过不少这类核心筒布局,前期协调和后期调试的注意点主要有:

■ 风井土建预留必须前置:机械加压风井的截面尺寸通常远大于自然通风窗井。方案阶段就要和建筑专业对齐风井位置与净尺寸,否则施工图阶段扩井会严重挤压使用面积或导致管线打架。
■ 风机房与屋面条件匹配:三套独立系统(双梯+前室)意味着需要较大的屋顶风机房或设备层空间。若屋面空间局促,可考虑将部分风机下移至避难层或专用设备层,但需严格控制风管耐火极限(通常不低于1.0h)并核算系统漏风量。
■ 审图沟通策略:部分地方消防审图机构对“剪刀梯共用前室”的防烟要求执行非常严格,直接否决任何自然通风变通方案。建议在初步设计阶段就带上防烟系统原理图与审图专家提前沟通,避免施工图阶段被动返工。
■ 联动调试难点:现场调试时,常出现余压阀响应滞后或风量分配不均的问题。建议施工阶段提前预埋余压传感器管线,调试时采用微压计逐层校准,确保火灾工况下楼梯间对前室、前室对走道形成稳定的正压梯度。

(注:以上规范引用基于GB 51251-2017及GB 55037-2022现行版本,政策与技术标准可能随主管部门更新而调整,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

消防防烟排烟系统涉及人员疏散安全,最终方案须以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正式施工图及当地消防审查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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