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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表3.5.1,甲类仓库(丙烷)与乙类仓库(氧气)之间的防火间距,在储量较小(如甲类≤10t)时,不应小于12m。如果储量增大,间距需增加至15m甚至20m。 ■ 依据同规范表3.5.1和表3.5.2,甲类仓库距二级丁类厂房不应小于12m;乙类仓库距二级丁类厂房不应小于10m。 ■ 注意:如果你的丁类厂房是高层厂房,或者气瓶库的储量超过了规范表格的常规档位,上述间距还需要进一步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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