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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 15: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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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内的儿童娱乐设施在消防和安监领域一直是重点监管对象,因为儿童群体的自救能力弱,一旦发生火灾或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针对你提到的几个方面,我结合规范条文和实际项目经验梳理一下。
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消防及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政策更新较快,具体条文及执行尺度请务必以主管部门最新官方文件和当地审查意见为准。
关于规范条文与消防设计要求
在消防定性上,商场内的儿童娱乐设施通常被界定为“儿童活动场所”或“儿童游乐厅”。这方面的核心依据是《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全文强制性规范)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4.4条。
楼层位置有极其严格的强制性限制:
■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只能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严禁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也绝对不允许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室。
■ 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只能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 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只能布置在首层。
■ 安全疏散: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必须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这一点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是高层商场,儿童区没有独立直通室外的楼梯是绝对过不了审的。
关于装修与设施材料要求
材料防火主要依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儿童活动场所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要求比一般商业场所更严。
■ 基础装修:顶棚、墙面、地面材料通常要求达到A级或B1级,严禁使用B2、B3级易燃可燃材料。
■ 游乐设施材料:商场里常见的淘气堡、海洋球池、软包等,其使用的海绵、塑料、网绳、布料等必须经过阻燃处理,达到B1级及以上。
关于娱乐设施的分类与监管要求
设施本身的监管要区分性质,不能一概而论:
■ 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如果设施带有动力驱动,且运行高度、速度或参数达到了《特种设备目录》的标准(如商场中庭的大型旋转木马、小型摩天轮等),必须符合《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 8408-2018。这类设施需要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装、检验,操作人员需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
■ 无动力游乐设施(非特种设备):如普通的淘气堡、滑梯、攀爬架、沙池等,不属于特种设备。主要依据《无动力类游乐设施技术条件》GB/T 20051等相关标准,监管重点在于结构稳定性(防倾倒)、防卡夹设计、环保无毒以及前述的材料阻燃性能。
实际工程把握与经验分享
在实际工程中,有几个非常容易踩坑的地方,分享给你参考:
■ 中庭违规设置问题:很多商场为了吸引人气,喜欢在一楼中庭或者挑空区域设置儿童游乐设施。如果该设施占用了中庭的防火分区面积,或者影响了中庭的自然排烟和人员疏散,消防审查绝对过不了。中庭原则上不能作为固定的营业或游乐区域。
■ 疏散宽度计算误区:儿童活动场所的疏散人数计算和百人宽度指标与成人普通商业不同。设计时不能按普通商业的面积折算人数,必须按规范中儿童活动场所的专门指标计算(通常人员密度更大),否则算出来的疏散宽度肯定不够,后期整改非常麻烦。
■ 消防检查前置程序:儿童娱乐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日常运营中,消防检查的重点通常是:疏散通道是否被海洋球或玩具堵塞、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员工是否会使用灭火器及组织疏散。
■ 厂家资料把关:很多项目验收卡在材料上。采购淘气堡等软体设施时,一定要让厂家提供所用海绵、布料、塑料的第三方消防检测报告(B1级阻燃)和环保检测报告,不要只听厂家口头承诺,现场验收时消防和监理是要看原件的。
消防安全无小事,具体项目的消防设计方案及最终定性,必须以当地消防审查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审批意见为准。 建议在方案初期就拿着平面图去和当地消防审图机构或主管部门做个预沟通,避免后期颠覆性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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