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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登高场地与单元出入口在同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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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1 23: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消防救援登高场地与单元出入口在同侧

消防救援登高场地与单元出入口在同侧吗   我记得是“宜”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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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1 15: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消防救援登高场地与单元出入口位置关系

这个问题需要澄清一个常见误解。根据现行规范,消防救援登高场地与单元出入口必须在同侧,不是"宜"而是"应"。具体依据如下: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此为全文强制性规范,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第3.4.11条规定:"建筑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这里的"应"是强制性要求,意味着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对应侧的建筑外墙上,必须设置人员疏散通道的出入口。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GB 55037-2022已部分替代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后者第7.2.3条虽也有类似规定,但新规范作为全文强制性标准效力更高。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条文请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关于实际工程中的把握要点

实际操作中要注意三个关键点:

■ 首先,"相对应的范围"指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正对的建筑立面区域,通常要求该区域长度不小于建筑一个长边或1/4周长。在此范围内必须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单元出入口,且出入口门应能直通室外地面
■ 其次,单元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1.1m(多层住宅)或1.2m(高层住宅),且门内外5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花池等障碍物,保证消防员快速进入
■ 最后,若建筑有多个单元,至少保证一个主要单元出入口位于登高场地对应侧。曾参与某18层住宅项目,因将主要出入口设在背离登高场地侧,消防验收时被要求增设连通通道,增加了约15万元改造费用

关于规范执行中的常见问题

实际项目中容易出现两种偏差:

■ 误区一:认为只要建筑周边有出入口即可。必须强调出入口需与登高场地正对,不能隔着绿化带或车库出入口。某项目曾因单元门与登高场地间设置景观水池被消防部门要求拆除
■ 误区二:混淆"消防救援场地"与"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宽度要求10m(高层建筑20m),且距建筑外墙5-10m,这个范围内严禁设置任何障碍物,包括单元门禁系统、信报箱等

建议在方案阶段就与当地消防部门沟通确认,不同城市可能存在执行差异。例如上海要求登高场地对应侧必须有连续3个单元出入口,而成都则允许通过连廊连接,但连廊宽度不得小于2.4m。

特别提醒:消防安全问题应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以上分析不能替代正式消防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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