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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楼梯—居民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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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1 23: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疏散楼梯—居民楼

我想请教一下。我住的楼房层数为10层。从一楼到10楼 楼梯通道休息平台处没有一个通风窗口。楼梯通道对面是电梯井。这样的建筑在消防防火时,是否符合消防设计要求。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防火要求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执行?
2. 有没有更详细的规范条文可以参考?
3. 大家遇到类似问题时是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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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1 15: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是否符合消防设计要求

10层住宅的楼梯间休息平台没有通风窗口,这种情况基本不符合现行消防规范要求。关键点在于建筑高度判定:按常规层高3米计算,10层住宅高度约30米,已超过27米,属于《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定义的高层住宅(大于27m)。根据最新实施的全文强制性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1.10条规定: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应能自然通风或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您描述的楼梯间既无外窗也无机械送风,无法满足防烟要求,属于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特别说明:即使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依据GB 55037-2022第7.1.11条允许高度≤33m住宅采用封闭楼梯间),也必须保证自然通风条件。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4.2条要求封闭楼梯间应在外墙设置不小于1.0㎡的可开启外窗,该要求已被GB 55037-2022第7.1.12条继承并强化。目前楼梯通道对面是电梯井的设计,导致无法设置外窗,若未同步安装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则必然违规。

关于防火要求在实际工程中的执行

这类问题在设计和施工阶段有明确控制点:

■ 设计阶段
● 建筑高度>21m住宅必须在方案阶段确定楼梯间形式:自然通风需预留外窗位置(通常每5层开窗面积≥2㎡),机械送风需预留风井
● 结构专业需配合留洞:外窗洞口尺寸、风井位置要与楼梯平台错开,避免影响结构安全
● 机电专业同步设计:若选机械送风,需计算风量(按GB 51251-2017第3.4.2条,10层住宅楼梯间加压风量约25000-30000m³/h)

■ 施工阶段
● 监理必须重点检查:通风窗口是否按图施工(位置、尺寸、开启方式),机械送风管道是否安装到位
● 常见偷工减料点:用固定窗代替可开启窗、风井被砌体封堵、送风机功率不足
● 验收前要做风速测试:自然通风窗开启后,楼梯间顶部风速应≥0.6m/s(依据GB 50411-2019第12.2.3条)

关于规范条文参考

核心依据是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执行):

规范名称及编号关键条文具体要求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1.10条高度>21m住宅楼梯间必须自然通风或机械送风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1.12条自然通风楼梯间每5层外窗面积≥2㎡,且最顶部10m内设≥1㎡可开启窗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3.1.3条高度>21m住宅楼梯间不可采用自然通风时,应设机械加压送风


注意:GB 55037-2022已于2023年6月1日实施,原GB 50016相关条文自动废止。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条文请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关于类似问题的处理经验

我在两个项目中处理过同类问题,分两种情况建议:

■ 已建成住宅(您当前情况)
● 紧急措施:立即向物业和社区报备,要求联系原设计单位核查。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超过27m住宅的消防设计必须经审查
● 整改方案:在楼梯间顶部加装机械加压送风机(需结构验算荷载),或在电梯井对应位置开凿通风井(需征得电梯维保单位同意)
● 成本参考:某12层住宅加装送风系统花费约8万元,由开发商承担(依据《民法典》第273条,共有部分维修责任在建设单位)

■ 在建工程预防措施
● 设计阶段:要求建筑专业将楼梯间外窗与电梯井错位布置,避免正对
● 施工阶段:在浇筑楼梯平台时预埋通风管道(DN300钢套管),后期可灵活选择自然通风或机械送风
● 验收前:必须做楼梯间风速检测,我见过因送风机功率不足被消防部门退件的案例

重要提醒

楼梯间防烟问题直接关系生命安全,建议立即联系当地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现场评估。最终整改方案必须以消防部门出具的正式意见为准,切勿自行处理。 可拨打96119火灾隐患举报热线,消防部门会依法处理。您作为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提供消防验收合格文件,这是《消防法》第十三条赋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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